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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钢闽光: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及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6-04


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25-026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及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总经理辞职的情况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总经理刘梅萱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刘梅萱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刘梅萱先生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该辞职生效后,刘梅萱先生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梅萱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刘梅萱先生在担任总经理职务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选举公司总经理的情况

  公司于 2025年6月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刘梅萱先生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潘建洲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备查文件

  1.刘梅萱先生的辞职报告;

  2.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6 月 3 日

    附件:潘建洲先生简历

  潘建洲,男,1971 年 4 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
在职材料工程硕士学位,在职 MBA 学位,正高级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潘建洲先生曾任公司棒材厂党委书记、厂长,福建漳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福建罗源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等职务;现任三钢闽光总经理、总工程师。

  潘建洲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潘建洲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
场禁入措施;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潘建洲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潘建洲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