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14-034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拟收购福建三金钢铁有限公司部分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钢闽光”、
“上市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三钢集团”)发出的《关于拟收购福建三金钢铁有限公
司资产有关事宜的函》。根据该函,本公司控股股东三钢集团拟收购
福建三金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金钢铁”)欲出售之钢铁业务
部分资产,目前三钢集团与三金钢铁正在开展收购事宜的前期工作。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推动国有股东与所控股上市公司解决同业竞争
规范关联交易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13]202号),三
钢集团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就上述资产收购完成
后避免同业竞争作出了承诺,公司亦将三钢集团上述资产收购事项提
交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其后还将提交公司2014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予以审议。现将三钢集团拟进行之上述资产收购事项公
告如下:
一、三金钢铁的基本情况
三金钢铁成立于2003年10月,坐落于福建省福州市罗源湾开发
区金港工业区,占地1800多亩,注册资本为50000万元人民币,由
7名自然人股东共同投资组建,员工2000多人。目前三金钢铁具备
年产能140万吨钢的规模。截止2013年12月31日,三金钢铁的总
资产为27.96亿元,净资产为-0.91亿元,2013年度净利润为-3.06
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三钢集团收购三金钢铁的动因
三钢集团是福建省最大的国有控股钢铁生产企业,做大做强钢铁
主业,向福建沿海地区布局是三钢集团的一项长期发展规划,三钢集
团一直积极寻找兼并重组福建沿海钢铁企业的机会,以支持三钢闽光
钢铁业务发展。
本次三钢集团收购三金钢铁资产符合国家的钢铁产业发展政策
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2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
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的精神,有利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促进
产品结构优化、增强竞争力和提高市场占有率,也有利于淘汰落后钢
铁产能、提高福建省钢铁工业产业集中度、减少市场恶性竞争。
由于三金钢铁本次转让的资产目前尚不具备由上市公司直接进
行收购的条件,故公司控股股东三钢集团从减少竞争对手、巩固区域
市场领先优势、维护集团整体利益的方面考虑,决定由三钢集团或三
钢集团设立的项目公司对三金钢铁欲出售之钢铁业务部分资产进行
收购。
三、三钢集团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三钢集团若成功实施对三金钢铁的资产收购,则将与本公司形成
同业竞争。为了实现收购目的暨解决可能形成的同业竞争,三钢集团
向本公司出具了《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避免同业竞争
的承诺函》,作出承诺如下:
1、如果三钢集团与三金钢铁之间关于三金钢铁的钢铁业务部分
资产的转让事宜获得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并得以实施的,在相关资
产转让给三钢集团或其设立的项目公司后,三钢集团承诺将本次受让
的与钢铁业务有关的资产整体出租给三钢闽光经营使用,或者将其所
持有的项目公司的全部股权(收益权及处分权除外)委托给三钢闽光
进行托管经营,由三钢闽光代表三钢集团行使其所持有的项目公司的
全部股权的股东权利(收益权及处分权除外),以保证不发生同业竞
争情形。
2、三钢集团同意在本次受让的与钢铁业务有关的资产转让完成
后且连续两个会计年度实现盈利的前提下,将由三钢闽光的董事会或
股东大会按其决策程序及权限决定是否将上述资产通过转让或其它
方式整体注入上市公司。若三钢闽光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同意将上述资
产整体注入上市公司的,三钢集团保证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与三钢
闽光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和交易条件,确保不损害三钢闽光及其他无关
联关系股东的合法权益。若三钢闽光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不同意将上述
资产整体注入上市公司的,三钢集团承诺在其作为三钢闽光控股股东
期间,继续将本次受让的与钢铁业务有关的资产整体出租给三钢闽光
经营使用,或者将本公司所持有的项目公司的全部股权(收益权及处
分权除外)委托给三钢闽光进行托管经营,以保证不发生同业竞争情
形。
3、三钢集团同意无条件地接受三钢闽光提出的有关避免或解决
同业竞争的其他合理、可行且切实有效的措施。
4、如果因三钢集团未履行上述承诺给三钢闽光造成经济损失的,
三钢集团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三钢集团收购三金钢铁资产对本公司的影响
鉴于三钢集团已承诺在三金钢铁相关资产转让给三钢集团或其
设立的项目公司后将本次受让的与钢铁业务有关的资产整体出租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