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26-013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作,确保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
鉴于公司拟开展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最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出具的《关于对深圳
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 191 号),要求公司对独立董事就 2021 年度财务数据与审计机构沟通情况等进行说明。公司收到关注函后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分析核查,与审计机构和相关独立董事进行沟通,就关注函所
提出的问题进行回复,并于 2022 年 4 月 6 日披露了《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除前述情况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