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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099 深市 海翔药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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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翔药业: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海翔药业: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24-027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确保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适时投资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稳健型金融机构发行的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债券、证券公司收益凭证、资产管理计划、固定收益型金融衍生品及其他较低风险的产品。

  2、投资金额: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该额度范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强化资金流动性管理,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稳健型金融机构投资安全性高、风险较低的产品,有利于增加闲置资金收益。


  (二)投资金额: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该额度范围。
  (三)投资种类:确保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适时投资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稳健型金融机构发行的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债券、证券公司收益凭证、资产管理计划、固定收益型金融衍生品及其他较低风险的产品。

  (四)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五)资金来源:使用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上述现金管理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拟投资的产品属于风险较低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资金冗余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且投资品类存在浮动收益的可能,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存在违规操作和监督失控的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跟踪银行产品投向、产品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

  2、采取适当的分散投资决策、控制投资规模等手段来控制投资风险;


  3、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资金使用计划,在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安排配置投资产品期限;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和报告工作。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同时在投资期限和投资赎回灵活度上做好合理安排,并经公司严格的内控制度控制,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求,并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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