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2076 深市 *ST雪莱


首页 公告 星光股份:关于公司签订收购意向协议的公告

星光股份:关于公司签订收购意向协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8

星光股份:关于公司签订收购意向协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星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4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 于 公司签订 收购意向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公司签署的《收购意向协议》为意向性协议,本次收购事项将根据尽职调查、审计或评估结果进行进一步协商以及履行必要决策审批程序后,以最终签署的正式收购协议为准,本次收购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在后续推进过程中,可能面临相关方基于尽职调查和商谈过程中的实际情况,而使收购方案变更或推进进度未达预期的风险。

    2、本次收购有利于双方优势资源互补,完善公司产业布局,拓展业务领域,并推动公司在文旅商业照明、舞台灯光、城市亮化工程等业务的快速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司的销售规模、综合竞争力和盈利水平,对公司的经营发展具有积极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收购事项尚处于筹划阶段,目前暂无法预计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4、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预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收购事项概述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与广
州市锐丰音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丰科技”)及其控股股东王锐祥签订了《收购意向协议》。公司拟以自有及自筹资金收购锐丰科技部分股权或资产。

    本次签订的《收购意向协议》系各方基于收购事项达成的意向性约定,具体
交易方案、交易金额以最终签署的正式收购协议为准。本意向协议是各方关于收购事项的初步意向,暂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后续将结合收购进展情况,在相关事项明确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预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锐丰科技的基本情况

    1、名称:广州市锐丰音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28234811J

    3、成立时间:2001 年 4 月 23 日

    4、注册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市莲路石楼路段 10 号

    5、注册资本:9,000 万元人民币

    6、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7、法定代表人:王锐祥

    8、主要经营范围:音响设备制造;工程施工总承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服务;照明灯光设计服务;舞台灯光;策划创意服务;大型活动组织策划服务(大型活动指晚会、运动会、庆典、艺术和模特大赛、艺术节、电影节及公益演出、展览等,需专项审批的活动应在取得审批后方可经营)等。

    9、控股股东:王锐祥。

    10、锐丰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锐丰科技及其控股股东王锐祥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收购意向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广州市锐丰音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王锐祥

    经各方友好协商,现就甲方(或其子公司)拟购买乙方部分股权或资产事宜达成本意向协议如下:

    1、收购主体及交易标的:收购主体为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子公司;交易标的
为乙方部分股权或资产。

    2、收购及支付方式:收购方式为股权受让或增资入股或由各方认可的其他方案;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为现金。

    3、交易价格:最终的交易结构和交易价格将根据尽职调查、审计或评估结果等进一步确定,最终以各方确认并签署的正式交易协议为准。

    4、排他性约定: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120 日内,乙方、丙方及其关联方不
得与除甲方以外的第三方就本次收购类似事项进行交流、磋商或谈判,亦不会签署与本协议项下预期交易相冲突的任何法律文件(无论有关法律文件是否具有约束力)。

    5、本次签订的仅为合作意向,属于合作各方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本合作意向实施过程中尚存在不确定性。

    四、本次收购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风险

    1、锐丰科技,系一家创新型文化科技演艺产业民营企业,以“文化科技+体育”为发展战略,旗下业务涵盖产品制造、文化演艺、创新文旅、体育运营四大领域,在大型活动赛事的方案策划、硬件供应和组织服务方面具有丰富的项目资源和运营经验,曾参与 2023 年第 31 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开幕式、广州国际灯光节等多个有影响力和知名度的活动项目。

    本次收购有利于双方优势资源互补,完善公司产业布局,拓展业务领域,并推动公司在文旅商业照明、舞台灯光、城市亮化工程等业务的快速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司的销售规模、综合竞争力和盈利水平,对公司的经营发展具有积极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收购尚处于筹划阶段,目前暂无法预计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3、本次公司签署的《收购意向协议》为意向性协议,本次收购事项将根据尽职调查、审计或评估结果进行进一步协商以及履行必要决策审批程序后,以最终签署的正式收购协议为准,本次收购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在后续推进过程中,可能面临相关方基于尽职调查和商谈过程中的实际情况,而使收购方案变更或推进进度未达预期的风险。

    4、公司将根据本次收购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收购意向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