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57 证券简称:中钢天源 公告编号:2026-010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兼总法律顾问辞职暨
指定财务总监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章超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章超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章超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持有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已解除限售股票114,1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51%。辞职后,章超先生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
章超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忠实,以高度的责任感与专业担当,在公司资本运营、生产经营、治理内控等多项关键领域深耕细作、成效卓著,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及董事会对章超先生任职期间的辛勤付出与卓越贡献,致以最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日常运作及公司信息披露等工作的开展,在未完成新的董事会秘书正式聘任前,将由公司财务总监唐静女士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公司财务总监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间的联系方式如下:
唐静女士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5-5200209
联系传真:0555-5200222
电子邮箱:172695533@qq.com
联系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霍里山大道南段9号
特此公告。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