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57 证券简称:中钢天源 公告编号:2026-009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1 月 26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1 月 26 日(星期一)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1 月 26 日(星
期一)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霍里山大道南段 9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刚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总股本 753,883,706 股。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 320 人,代
表股份数合计为 283,763,58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7.640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5 人,代表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249,321,26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3.071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315 人,代表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34,442,32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5687%。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重新论证后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81,606,6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399%;反对 84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92%;弃权 1,307,93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77,6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0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2,285,3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7375%;反对 84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650%;弃权 1,307,93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77,6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975%。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25,428,8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8304%;反对 7,873,6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605%;弃权 1,139,73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71,6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09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5,428,8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8304%;反对 7,873,6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8605%;弃权 1,139,73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71,6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91%。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增补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81,370,5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567%;反对 1,23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68%;弃权 1,153,53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71,6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6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2,049,2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0521%;反对 1,23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988%;弃权 1,153,53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71,6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492%。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74,339,9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791%;反对 8,258,2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103%;弃权 1,165,33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71,6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0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5,018,6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6394%;反对 8,258,2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9772%;弃权 1,165,33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71,6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83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柴佳欣律师、王玉平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对本次股东会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事项为会议通知公告中列明的事项,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