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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店东磁: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2-02

横店东磁: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056              证券简称:横店东磁              公告编号:2024-011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七日以书面及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于二〇二四年二月一日上午九点半以通讯会议方式在东磁大厦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含独立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任海亮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
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何悦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连聘可以连任(简历见附件)。

  《公司关于变更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 http://cninfo.com.cn,同时刊登在 2024 年 2 月 2 日的《证券时报》上。

  (二)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
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郭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连聘可以连任(简历见附件)。

  (三)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叶旭燕因到龄退休将不再担任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办公室主任一职,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同意聘任刘凡女士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简历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日

附件:简历

  何悦:男,1979 年 10 月出生,中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
公司副总经理,曾任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副总裁、公司光伏产业负责人等职务。其最近五年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2020 年 12 月至今,陆续兼任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控股孙公司、参股子公司的董事长、董事,如江苏东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四川东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东阳东磁光伏发电有限公司董事、东阳市产发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等。其未在公司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郭帅:男,1987 年 5 月出生,中国籍,本科学历。现任公司太阳能事业部总经
理,曾任公司进出口部出口科科长、软磁事业部市场营销部部长助理、太阳能事业部总经理助理、太阳能事业部经营部部长等职务。其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未在公司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刘凡,女,1991 年 11 月出生,中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资金部代理
部长,曾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师、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高级经理、平安不动产有限公司高级经理等职务。其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未在公司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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