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49 证券简称:紫光国微 公告编号:2025-028
债券代码:127038 债券简称:国微转债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4年度。
2.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报告号为XYZH/2025BJAG1B0048的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4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79,318,545.51元,根据《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2,021,541.1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0,364,707,670.88元,减去年中已分配股利573,392,690.60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958,611,984.60元。
3. 公司拟定的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5 年4月18 日公司总股本849,623,456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6,396,000股后的总股数,即843,227,4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77,077,765.76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4.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如本预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177,077,765.76元;2024年度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177,077,765.76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5.02%。
(二)方案调整原则
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金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77,077,765.76 573,392,690.6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179,318,545.51 2,532,477,887.84 2,631,310,274.53
净利润注(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10,958,611,984.60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402,064,649.73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750,470,456.36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2,114,368,902.63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750,470,456.36
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则》第 9.8.1 条第 否
(九)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注:上上年度(2022年度)和上年度(2023年度)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后的数据。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不低于5000万元,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低于当年净利润30%的情况说明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平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超过30%,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1)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2024年,全球半导体产业从2023年的低迷中强劲复苏,但不同细分市场表现不一,公司特种集成电路市场依然处于阶段性调整期,且市场竞争激烈。面对复杂、严峻的市场环境,公司持续强化科技赋能,巩固行业领先优势,2024年研发
投入12.86亿元,占当年营业收入比例23.33%,未来公司将持续加强研发和市场拓展力度,支持产品持续迭代以及新业务的布局,以保障公司的技术先进性与行业竞争力。同时,公司需要充足、安全的流动资金保障业务日常经营需求,以应对市场风险。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确保公司业务发展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综合考虑行业情况以及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经营目标等因素作出的合理安排,有利于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保持稳健经营,同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主要用于满足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需要,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保障,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
(3)公司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股东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且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同时,公司将与广大投资者保持沟通,并通过投资者热线电话、“互动易”平台等多种渠道接受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参与股东会的权利。
(4)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将持续聚焦主业,全力推进各项工作,实现公司稳中有进,进中有质的高质量发展。同时,积极落实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统筹好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
2. 公司 2023 年、2024 年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
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
相 关 的 资 产 除 外 ) 等 财 务 报 表 项 目 核 算 及 列 报 合 计 金 额 分 别 为
1,829,395,037.77 元、1,280,677,687.66 元,分别占对应年度总资产的 10.13%和 7.39%,未达到公司总资产的 50%以上。
3.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兼顾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回报等因素,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