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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源电力: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19


证券代码:002039            证券简称:黔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5-059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3.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18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18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18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

间。

  4.会议地点:贵州省贵阳市都司高架桥路 46 号黔源大厦 23 楼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焱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70人,代表股份187,136,575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768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177,643,0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48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6人,代表股份9,493,5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20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67人,代表股份23,493,6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94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14,000,0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74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6人,代表股份9,493,5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204%。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3,545,6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811%;反对3,590,0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84%;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902,7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7155%;反对3,590,0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811%;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撤销监事会及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反对184,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8%;弃权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04,0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931%;反对184,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73%;弃权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6%。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01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3,539,8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780%;反对3,590,0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84%;弃权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896,9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6908%;反对3,590,0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811%;弃权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1%。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02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3,539,8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780%;反对3,590,0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84%;弃权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84.6908%;反对3,590,0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811%;弃权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1%。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03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3,532,8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743%;反对3,599,0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32%;弃权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889,9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6610%;反对3,599,0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194%;弃权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6%。

  3.04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3,526,6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710%;反对3,605,2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66%;弃权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883,7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6346%;反对3,605,2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458%;弃权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6%。

  4.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贵州北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有关规定,公司股东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和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合计持有公司股票的数
量为120,967,060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586,2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5847%;反对3,578,4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081%;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910,3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7478%;反对3,578,4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318%;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4%。

  5.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杨焱先生、戴建炜先生、冯荣先生、龚兰高先生、马云麟先生、苏春辉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5.01 选举杨焱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86,109,7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2,466,7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292%。

  表决结果:当选

  5.02 选举戴建炜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86,097,7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2,454,7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782%。

  表决结果:当选

  5.03 选举冯荣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86,097,7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2,454,7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5.5782%。

  表决结果:当选

  5.04 选举龚兰高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86,097,7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2,454,7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782%。

  表决结果:当选

  5.05 选举马云麟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86,169,7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2,526,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846%。

  表决结果:当选

  5.06 选举苏春辉女士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86,097,7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2,454,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782%。

  表决结果:当选

  6.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祝韻女士、李晓冬先生、王冠先生、程亭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6.01 选举祝韻女士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186,258,8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2,615,8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