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26 证券简称:山东威达 公告编号:2022-044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现将相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1 年 1 月 5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孟红女士向全体
股东公开征集了投票权。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3、2021 年 1 月 22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将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351 人调整为 350 人,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2,700 万份调整
为 2,688 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4、2021 年 6 月 19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依据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同意将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0.61 元/份调整
为 10.51 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5、2022 年 4 月 23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可行权期行权事宜的议案》的议案,同意将第
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 350 人调整为 316 人,期权数量由 2,688 万份调整为
2,376.64 万份,注销 311.36 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的情况
1、由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 34 人因离职等原因被认定为不再适合成为激励对象,根据《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278 万份股票期权将予以注销;
2、由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 16 人因所在单位未实现 2021 年度业绩
考核指标,根据《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其已获授但未达到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 26.10 万份股票期权将予以注销;
3、由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 18 人 2021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B”,根据《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行权系数为 80%,剩余 20%不符合行权条件的合计 3.06 万份股票期权将予以注销;
4、由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 2 人 2021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C”,根据《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行权系数为 0%,其已获授的合计 4.20 万份股票期权将予以注销;
综上,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350人调整为316人,股票期权数量由2,688万份调整为 2,376.64 万份。
三、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公司和股东创造价值。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事项,在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相关事项的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此次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
五、监事会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调整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此次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
六、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本次注销以及本次行权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授权与批准;本次调整、本次注销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行权条件已成就,行权安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