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6-009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石柱七曜山玉龙风电二期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对该募投项目进行结项。该项目扣除尚需支付的相关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等款项后,拟投入募集资金余额(不含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扣除手
续费支出后的净额)将全部使用完毕。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募集资
金专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为-0.07 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亦无需保荐机构出具核查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32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405,738,393 股新股。公司以每股人民币 13.90 元的价格向 14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70,863,302 股。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764,999,897.8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44,295,181.96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720,704,715.84 元,前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2 月 21 日到账。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对本次募集资金到
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091 号)。
公司、公司子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等)已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前述募集资金采取专户管理,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变更情况及使用情况
根据《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
订稿)》《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等,公司基于战略规划优化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及运营情况等因素,对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预计完成时间和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等作出相应的调整。
结合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上述变更情况,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汇总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拟/实际投入 累计投入募 拟/实际投入募集
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1) 集资金(2) 资金余额(3)= 备注/预计完成时间
(1)-(2)
1 新能源汽车换电站建设 28,964.58 28,964.58 0.00 2024 年 4 月已终止
项目(注①)
2 新能源汽车充电场站建 1,582.59 1,582.59 0.00 2025 年 3 月已终止
设项目(注①)
3 信息系统平台及研发中 17,028.09 17,028.09 0.00 2025 年 3 月已结项
心建设项目(注①)
2025 年 3 月增加项
4 新型电网侧储能电站建 29,385.25 29,385.25 0.00 目建设内容,项目名
设项目(注②) 称调整为“新型储
能电站建设项目”
5 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 45,000.00 21,721.44 23,278.56 2026 年 12 月
目
6 新型储能电站建设项目 69,004.07 37,882.35 31,121.71 2026 年 12 月
7 南通协鑫热电有限公司 30,000.00 18,652.59 11,347.41 2026 年 5 月
热电联产项目
8 石柱七曜山玉龙风电二 8,000.00 7,067.45 932.55 2026 年 2 月
期项目
9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注 112,900.00 112,900.00 0.00 不适用
③)
10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注 30,205.89 30,200.00 5.89 不适用
序 拟/实际投入 累计投入募 拟/实际投入募集
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1) 集资金(2) 资金余额(3)= 备注/预计完成时间
(1)-(2)
③)
合计 372,070.47 305,384.34 66,686.13
注:①“新能源汽车换电站建设项目”和“新能源汽车充电场站建设项目”已终止;“信息系统平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结项,前述三个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为募投项目终止/结项时点的实际投入金额。②“新型电网侧储能电站建设项目”前期已累计投入募集
资金 29,385.25 万元,2025 年 3 月项目增加建设内容后,项目名称调整为“新型储能电站建
设项目”,后续相关新型储能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 69,004.07 万元。③募集资金首次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 112,900.00 万元;2024 年 4 月“新能源汽车换电站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
途改变后,新增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0,205.89 万元。④表中数据未经审计,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投项目“石柱七曜山玉龙风电二期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该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投入 累计投入 拟投入募集资金 尚需支付
序 项目名称 募集资 募集资金 余额(3)=(1)- 款项 节余募集资金
号 金(1) (2) (2) (注②)
(注①)
石 柱 七 曜 山 后续支付相关合同尾款及
1 玉 龙 风 电 二 8,000.00 7,067.45 932.55 1,497.92 质保金等款项后,该项目
期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余额将全
部使用完毕
注:①该项目通过项目公司重庆协鑫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使用募集资
金;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为-0.07
万元;表中“拟投入募集资金余额”不含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②“尚需支付款项”主要为项目工程类、设备类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等,该等款项支付周期较长,尚未到合同付款节点,具体金额以实际结算为准;后续该等款项将继续使用募集资金支付,表中该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余额”不足以支付该等款项的部分将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支付。③表中数据未经审计。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石柱七曜山玉龙风电二期项目”虽已满足结项条件,但仍有部分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等款项尚未支付,公司将保留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相应的募集资金将继续存放于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并将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进行监管。待该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余额(不含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全部使用完毕后,公司将根据管
理需要及时注销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专户监管协议也将随之终止。
三、本次结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结项是公司根据“石柱七曜山玉龙风电二期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核查意见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单个或者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 500 万元或者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 1%的,可以豁免履行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程序,且无需保荐机构出具核查意见,使用情况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本次结项的“石柱七曜山玉龙风电二期项目”扣除尚需支付的相关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等款项后,拟投入募集资金余额(不含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扣
除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将全部使用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