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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和成: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11


证券代码:002001          证券简称:新和成        公告编号:2025-055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聘期已满,且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匹配公司后续发展需要,满足新阶段的审计需求,根据《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要求,经公司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拟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一年。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情况与天健所进行沟通确认。

  4、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审计委员会、董事会不存在异议,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5、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召开了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工商登记:2011 年 12 月 22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 2024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39 名,注册会计
师 1,359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445 人。

  致同所 2024 年度业务收入 26.1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1.03 亿元,证券
业务收入 4.82 亿元。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97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
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3.86 亿元;2024 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 166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审计收费 4,156.24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95 家(制造业)。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1,877.29 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19 次、自律监管措施 11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6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8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措施 10 次
和纪律处分 3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许红瑾,201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云,202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 份。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刘立宇,199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根据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与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市场行情协商确定其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2025 年度审计费用预计同比上一年度无显著增加。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天健所已连续 24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4 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所在为公司提供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
益。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天健所聘期已满,且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匹配公司后续发展需要,满足新阶段的审计需求,根据《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要求,经公司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拟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一年。

  公司对天健所审计团队多年来为公司提供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工作表示感谢。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进行了事前沟通说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相关要求,积极做好有关沟通、配合和衔接工作。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会对公司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造成影响。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需要和审计需求,基于对致同所的审计工作经验及审计质量、行业知识及技术实力、独立性及客观性、审计费用及市场声誉,以及负责公司审计业务的团队的工作能力及经验、实际投入项目的人员构成的充分考量,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所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且具备独立性,因此同意聘任致同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一致同意聘任致同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审计委员会十一次会议决议;

  3、致同所基本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