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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和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15

新和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001        证券简称:新和成      公告编号:2022-014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召开第八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新和成氨基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在确 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含26 亿元)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 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84号)核准,向9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股票175,000,000股新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28.00元,募集资金总 额4,900,000,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32,924,528.30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 额为4,867,075,471.70元,已存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7〕503号《验 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立 银行签署了相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投资年产 25 万吨
 蛋氨酸项目,项目具体投资金额及拟投入募集资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投资项目                  项目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未剔除
                                                        发行费用)

年产 25 万吨蛋氨酸项目                        536,984.22                490,000.00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3,406,031,679.94
 元(包括理财产品 2,450,000,000.00 元)。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备注

中国建设银行新昌支行          33050165663509888888        259,187.04

中国农业银行新昌县支行            19525201040668899      701,000,000.00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20000036390166666666888      254,772,492.90

分行

        合 计                                          956,031,679.94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2、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正常实施的情 况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以更好实现公司现金 的保值增值,降低财务成本,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3、资金来源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的暂时闲置资金。

    4、投资额度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6 亿元(含 26 亿元)额度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购买短期理财产品,购买额度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实际使用情况 确定,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5、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发行主体是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和低风险理财产品等),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低风险理财产品,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必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6、决策程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7、授权期限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6 亿元(含 26 亿元)额度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购买短期理财产品。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 4 月 30 日止。

  8、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资金部、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本次主要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

  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公司及财务负责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上报董事会,并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避免或减少公司损失。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购买的产品收益大幅低于预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2)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产品的资金使用与开展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审查现金管理业务的审批情况、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结果。

  (3)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及监督,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监事会有权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相关现金管理活动。

  (5)公司将按照监管部门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及损益情况。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进行现金管理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前十二个月内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共计 36 笔,已获得收益约为 6,145.30 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理财产品
余额为 263,000 万元。

    七、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2022年4月1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保障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品种为发行主体是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最优化,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并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含26亿元)的额度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没有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意见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均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审议程序和审批权限的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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