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 2026-02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子公司以公开挂牌方式增资扩股暨
放弃权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林州豫能抽水蓄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州抽水蓄能”)于近期在河南中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产权”)以公开挂牌方式实施增资扩股,拟募集资金不超过18,348 万元,对应持股比例不超过 16%。经中原产权和林州抽水蓄能审查,征集到林州市惠民水务有限公司 1 家合格意向投资方,以实物出资方式认缴资金18,348 万元,其中 17,142.8571 万元计入新增注册资本金,持股比例为 16%。
2.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子公司林州抽水蓄能注册资本金由 90,000 万元增至107,142.8571 万元,公司对子公司林州抽水蓄能持股比例由 100%降至 84%,公司子公司林州抽水蓄能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5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次增资扩股暨放弃权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林州豫能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81MA9KM4LW89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史新峰
注册资本:9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 年 12 月 24 日
注册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合涧镇上庄村 666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生物质能技术服务;水资源管理;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发电技术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充电控制设备租赁;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设计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水力发电;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电气安装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4 年12月 31日(经审计数据),资产总额为89,162.46
万元,负债总额为 53,175.09 万元,净资产为 35,987.38 万元。
经查询,林州抽水蓄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对手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林州市惠民水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81MA9K7L197X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郝奥宁
注册资本:2,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 年 9 月 17 日
注册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红旗渠大道金融城三楼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水资源管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住房租赁;土地整治服务;城市公园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灌溉服务;花卉种植;中草药种植;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水土流失防治服务;市政设施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数据),资产总额为
120,710.98 万元,负债总额为 85,861.67 万元,净资产为 34,849.31 万元。
经查询,林州市惠民水务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不是本公司关联方。
四、增资挂牌价格依据
根据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公司出具的《林州豫能抽水蓄能有限公司拟实施增资扩股事宜涉及的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沃克森评报字〔2025〕第0272号),以2024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评估结果如下: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 增值率
总资产 82,379.27 万元 84,910.21 万元 2,530.94 万元 3.07%
总负债 46,392.06 万元 46,392.06 万元 无增减值 无增减值
净资产 35,987.20 万元 38,518.14 万元 2,530.94 万元 7.03%
根据上述评估结果为增资扩股挂牌依据,本次增资挂牌价格按每 1 元新增
注册资本作价 1.0703 元确定,溢价部分全部计入资本公积。
五、实物出资资产评估结果
根据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林州豫能抽水蓄能有限公司拟接受林州市惠民水务有限公司增资所涉及的弓上水库相关构筑物及土地使用权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25〕第 01-0140 号),以 2025年 11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本次增资所涉及的弓上水库相关构筑物及土地使用权资产评估值 33,918.3910 万元。
六、增资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标的企业股东):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投资方):林州市惠民水务有限公司
标的企业(增资企业):林州豫能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1.出资额及出资方式
乙方以其所有的弓上水库部分资产出资,由标的企业和乙方共同委托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北方亚事评报字〔2025〕第 01-0140 号资产评估报告。增资资产评估值 33,918.3910 万元(含税);融资价款部分,其中17,142.8571 万元计入新增注册资本金,剩余金额计入资本公积由甲、乙双方按
持股比例共享;评估值超出融资价款部分,先计入标的企业资本公积,在本次增资之后,至标的企业依据项目竣工决算确定最终的项目资本金规模前(含),可在标的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时作为乙方独享的资本公积定向转增为其所持标的企业注册资本(实收资本)。
2.标的企业增资后,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 107,142.8571 万元,标的企业应
重新调整注册资本总额及股东出资比例,并据此办理变更工商登记手续。本次增资完成后,各方的持股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形式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万元)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 90,000 84.00%
林州市惠民水务有限公司 不动产 17,142.8571 16.00%
3.自标的企业公司章程修订完成并经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乙方成为标的企业股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及本协议的约定行使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七、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扩股旨在引入新的投资方,缓解公司资本金出资压力,加快推进林州抽水蓄能项目建设。
公司在本次林州抽水蓄能增资事项中放弃优先权利,是基于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状况和长期发展战略的审慎决定,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增资扩股交易完成后,公司仍为林州抽水蓄能控股股东,不会造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不影响公司对林州抽水蓄能的控制权,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经营和长期发展有利。
八、备查文件
1.林州豫能抽水蓄能有限公司拟实施增资扩股事宜涉及的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沃克森评报字〔2025〕第 0272 号);
2.林州豫能抽水蓄能有限公司拟接受林州市惠民水务有限公司增资所涉及
的弓上水库相关构筑物及土地使用权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25〕第 01-0140 号);
3.增资协议;
4.交易凭证。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