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89 证券简称: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0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2025年11月07日
2、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63.50万股
3、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17.39元/股
4、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人数:78人
5、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已完成了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的工作,向 78 名激励对象授予 63.50 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4 年 9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2、2024 年 9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3、2024 年 9 月 27 日,公司通过内部 OA 系统公示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在内部予
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27 日至 2024 年 10 月 7 日。公示期限内,公司
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拟激励对象
有关的异议。2024 年 10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4、2024 年 10 月 17 日,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存在利用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5、2024 年 11 月 1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对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6、2024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完成 2024 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
登记工作,向 222 名激励对象授予 296.50 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限制性股票上
市日期为 2024 年 12 月 13 日,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422,300,000 股增加
至 425,265,000 股。
7、2024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完成 2024 年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
记工作,向 222 名激励对象授予 296.50 万份股票期权。
8、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30,000 股及注销股票期权 30,000 份。
9、2025 年 4 月 21 日,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
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2025 年 5 月 19 日,公司办理完成 30,000 份股
票期权注销事宜;2025 年 5 月 22 日,公司办理完成 30,000 股限制性股票的回
购注销登记手续。
10、2025 年 9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董事会决定将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含首次及预留授予)行权价格由35.73 元/份调整为 35.25 元/份,限制性股票(含首次及预留授予)授予价格由17.87 元/股调整为 17.39 元/股,并认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授予条件已
经满足,确定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授予日为 2025 年 9 月 23 日,向符合授予条
件的 78 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的 63.50 万份股票期权,授予价格为 35.25 元/份,
授予预留的 63.5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7.39 元/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及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和确认,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182,500 股及注销股票期权 182,500 份。
11、2025 年 10 月 10 日,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2025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办理完成 182,500
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2025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办理完成 182,500 股限制性股
票的回购注销登记手续。
二、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情况
1、预留授予日:2025 年 9 月 23 日
2、预留授予登记数量:63.50 万股
3、预留授予价格:17.39 元/股
4、预留授予登记人数:78 人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占本次激励计划拟 占本激励计划公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授出全部权益数量 告日公司股本总
数量(万股) 的比例
额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 63.50 8.36% 0.15%
(78人)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7、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17.39 元/股。
8、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54 个月。
9、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非特别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首次授予(特别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8 个月、30 个月、42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10、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权益数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量占授予权益总
量的比例
预留授予第一个 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36 50%
解除限售期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第二个 自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48 50%
解除限售期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当期解除限售的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11、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绩效考核要求
(1)激励对象公司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考核年度为2025年-2026年二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预留授予第一个解 2025年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8.00%。
除限售期
预留授予第二个解 2026年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8.00%。
除限售期
注:1、上述“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指标以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所载数据为基础,剔除本激励计划考核期内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者员工持股计划(若有)等激励事项产生的激励成本的影响。
2、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公司有增发、配股等事项导致净资产变动的,考核时剔除该事项所引起的净资产变动额及其产生的相应收益额(相应收益额无法准确计算的,可按扣除融资成本后的实际融资额乘以同期国债利率计算确定)。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