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87 证券简称:雪祺电气 公告编号:2025-059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分别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9 月
15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5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鉴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8,000 股,同时,鉴于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回购价格调整
为 7.17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83,038,400 股减少至 183,030,400 股,
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83,038,400 元变更为人民币 183,030,400 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鉴于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股份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1、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 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2、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以书面形式申报。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采取电子邮件申报的,相关材料请于申报当日邮寄本公司,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1)申报时间:2025 年 9 月 16 日至 2025 年 10 月 30 日(9:00-12:00、
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报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青鸾路 369 号
(3)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4)联系电话:0551-63893033
(5)邮箱:IR@snowkye.com
(6)邮政编码:230601
特此公告。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9月 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