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59 证券简称:平安电工 公告编号:2025-002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4月6日通过书面和电子通讯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5年4月16日(星期三)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潘协保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董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全体董事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规范公司治理, 忠实勤勉地行使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尽职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促进了公司 生产经营的稳健运行,有效地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一致同意 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2024 年年度报告》中的“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第四节 公司 治理”相关内容。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谢峰先生、曾子路先生和董丽颖女士以及离任独立董事 杜旌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年度述职。
同时,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谢峰先生、曾子路先生和董丽颖女士对其独立性 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出具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
性 情 况 的 专 项 意 见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 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4 年度,公司管理层有效执行了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管理层 2024 年度的主要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4 年度,公司实现营收 105,703.26 万元,同比增加 13,017.49 万元,
同比增长 14.04%,实现归母净利润 21,748.80 万元。同比增加 5,170.02 万
元,同比增长 31.18%,报告期期末公司总资产 219,362.31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83,874.23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16.18%。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面对充满不确定性的外部经济形势,公司坚持稳中求进,进中提质、做优增量、做大总量,积厚成势,走在前列,引领行业发展;加大投资力度,实施研发、生产、营销全面战略升级。董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4 年度,公司拟以总股本 18,550.3165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3.6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共派发现金红利 66,781,139.40 元(含税),占 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30.71%,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董事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和政策,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中长期发展需要。董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在企业管理的各个关键环节发挥了较好的控制与防范作用,有效控制了公司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保障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
的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董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和《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董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 年年度报告》和《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董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九)审议《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均回避表决,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鉴于本议案与全体董事利益相关,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该议案直接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方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是一家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自为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其工作勤勉尽责,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同意公司拟续聘天健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期一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与审计机构具体商定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对天健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并编制形成《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经评估,2024 年度天健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按时完成了相关审计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董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融资及担保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申请融资授信额度是综合考虑进一步统筹公司及子公司资金需求,有效控制融资风险,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逐步扩大生产规模,增加企业效益。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而产生的,目的是保证控股子公司业务开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具体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