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202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 2024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23]2120 号《关于同意绍兴兴欣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本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22,000,000.00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 41.00 元/股,共募集资金
902,000,000.00 元。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扣除承销费(不含税)62,140,000.00 元后
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839,860,000.00 元,已由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3 年 12
月18日汇入公司开立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33050165646100000676
账户。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902,000,000.00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人民币 62,140,000.00
元(不含税)以及公司为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所支付的审计及验资费用人民币
17,641,509.43 元(不含税)、律师费用人民币 5,660,377.36 元(不含税)、信息披露
费用人民币 5,349,056.60 元(不含税)、发行手续费及其他人民币 621,098.56 元(不
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09,587,958.05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 ZF11355 号验
资报告。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明细 累计金额(元)
2024 年 1 月 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820,061,975.60
减: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185,591,364.93
减:置换已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 4,909,216.99
减:支付发行费用 5,551,453.58
加:年存款利息收入减支付的银行手续费 7,252,991.20
减: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1,165,000,000.00
加:理财到期收回 1,100,000,000.00
减: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81,784,552.77
加: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取得的理财收益 5,900,015.30
减: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1,024.75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490,347,369.08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营,保护投资者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
变更、管理和监督等情况进行了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规定,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
和管理,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会同保荐机构国盛证券有限责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
盛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
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文
晖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小微企业专营支行,五家募集资金存放机构
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
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元) 截止日余额(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 33050165646100000675 268,500,000.00 171,268,308.3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 33050165646100000676 222,272,041.95 102,569,627.9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 294056200013000097986 100,000,000.00 102,198,071.67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 86041110000065638 52,000,000.00 已注销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文晖支行 95140078801000001506 159,587,958.05 98,006,209.87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小微企业专营支行 571906509510000 37,500,000.00 16,305,151.3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小微企业专营支行 556900554010008 0 已注销
合计 839,860,000.00 490,347,369.08
注: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账户
86041110000065638)、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小微企业专营支行(账户
556900554010008)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公司已完成此募集
资金专户的销户。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绍兴上虞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情况列示如下:
存放机构 产品名称 存款方式 截止日余额 账户性质
利多多公司稳利 24JG3647 期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旺季特供款 B)人民币对公 结构性存款 65,000,000.00 大额存单账户
公司杭州文晖支行
结构性存款
合计 65,000,000.00
注:公司购买浦发银行的结构性存款存放于银行系统自动生成的大额存单账户,该账
户依托于活期账户(募集资金专户)而存在,仅可用于购买理财产品,且无对外结算
功能,理财产品到期后连同收益原路返回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 18,559.14 万元,自筹资金支付部分
发行费用 490.92 万元(不含税),合计拟置换金额为 19,050.06 万元,上述金额已经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4]第 ZF10089
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上述置换事项。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置换已实施完成。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 月 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22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