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39 证券简称:智微智能 公告编号:2026-021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和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成员。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 6 人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 名(含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1 名,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 2 名。公司于同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董事长、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简历详见附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董事长:袁微微女士;
非独立董事:袁微微女士、郭旭辉先生、袁烨女士、刘文锋先生(职工代表董事);
独立董事:詹伟哉先生、高义融先生。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职期限自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超过六年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两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生效,与本届董事会的任期一致。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 主任委员 委员
战略委员会 袁微微 袁烨、詹伟哉
审计委员会 詹伟哉 高义融、刘文锋
提名委员会 高义融 詹伟哉、袁微微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高义融 詹伟哉、郭旭辉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的聘任情况
1、经理:袁微微女士
2、副经理:袁烨女士
3、财务负责人:李敏女士
4、董事会秘书:张新媛女士
5、内部审计负责人:高宇女士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微微女士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和经理有利于统一决策与执行,减少沟通成本,提升运营效率。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明确,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保证公司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和业务独立,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公司的独立性;通过《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经理工作细则》等制度合理确定董事会和经理的职权,相关安排具有合理性。
公司董事会秘书张新媛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55-23981862
传真:0755-82734561
电子邮箱:security@jwele.com.cn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兴科路乐普大厦东塔 23 楼
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
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其中,董事会秘书张新媛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四、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1、董事届满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完成后,彭钦文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离任后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彭钦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2、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完成后,涂友冬先生、翟荣宣先生、许力钊先生、刘迪科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经理,继续在公司任职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涂友冬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4,761 股,通过东台智展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01,550 股;翟荣宣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6,393 股,通过东台智展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01,550 股;许力钊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85,453 股,通过东台智展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01,550 股,持有公司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15,000 份;刘迪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9,203 股,通过东台智展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01,550 股, 持有公司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15,000 份。涂友冬先生、翟荣宣先生、许力钊先生、刘迪科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已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完成全部交接工作。离任后,涂友冬先生、翟荣宣先生、许力钊先生、刘迪科先生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应规定。
上述人员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和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他们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五、备查文件
1、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2026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2 日
附件一: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简历
一、袁微微女士、郭旭辉先生、袁烨女士、詹伟哉先生、高义融先生简历:
前述人员的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
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二、刘文锋先生简历:
刘文锋先生,男,1991 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
科。2016 年 6 月至 2016 年 11 月,任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金星路证券营业部
客户经理;2017 年 3 月至 2020 年 4 月,任深圳市泛亚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
务代表;2020 年 4 月至今,任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公共关系专员;2025 年 7 月起任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刘文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9,188 股,持有公司已获授但尚
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12,480 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附件二: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一、袁微微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一: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简历”。
二、袁烨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一: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简历”。
三、李敏女士简历:
李敏女士,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曾任 TCL 电子
控股有限公司中国营销本部财务主管、财务经理、海外营销本部财务经理,TCL 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预算管理部高级财务经理,海能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南宁市艾维硕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现任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东莞市智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智微智算(南宁)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深圳市曜腾投资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日,李敏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要求。
四、张新媛女士简历
张新媛女士,198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投资者关系总监,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现任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南宁市腾云智算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张新媛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9,761 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要求。
附件三:内部审计负责人简历
高宇女士简历:
高宇女士,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6 年 2 月出生,本科,中级
会计师。2017 年 9 月至 2020 年 10 月在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
任高级审计员;2020 年 11 月至 2024 年 6 月在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担任
内审师;2024 年 7 月起任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审主管。
截至本公告日,高宇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