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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明利: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13


  证券代码:001309      证券简称:德明利    公告编号:2025-127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审议各项议案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12 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 年 12 月 12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12 日 9:15-15:00 期
间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中康路 136 号新一代产业园 4 栋
4 楼银湖山厅

  4、会议召集人: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5、主持人:因董事长李虎先生出差,不能现场出席并主持会议,经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杜铁军先生主持。

  6、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15 人,代表股份 102,098,647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44.999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90,640,512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9.949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09 人,代表股份 11,458,13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5.050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13 人,代表股份 22,163,804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8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0,705,669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18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09 人,代表股份 11,458,135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0502%。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现场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本次股东会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5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借款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550,5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917%;
反对 135,3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964%;弃权 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025,7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773%;反对 135,3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05%;弃权 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2%。

  本议案关联股东李虎已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数共计 79,410,129 股不计入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2,003,6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70%;
反对 92,3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05%;弃权 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068,8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14%;反对 92,3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69%;弃权 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分为 10 个子提案,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 3.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2,003,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68%;
反对 92,0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02%;弃权 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068,6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05%;反对 92,0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55%;弃权 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0%。

  提案 3.0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2,003,5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69%;
反对 91,9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01%;弃权 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068,7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09%;反对 91,9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51%;弃权 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0%。

  提案 3.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2,003,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71%;
反对 91,9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01%;弃权 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068,9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18%;反对 91,9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51%;弃权 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1%。

  提案 3.04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2,002,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57%;
反对 92,3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05%;弃权 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067,5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655%;反对 92,3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69%;弃权 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6%。

  提案 3.05 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2,002,8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62%;
反对 91,7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98%;弃权 4,0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068,0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678%;反对 91,7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38%;弃权 4,0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4%。

  提案 3.06 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2,003,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67%;
反对 89,4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77%;弃权 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068,5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00%;反对 89,4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38%;弃权 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2%。

  提案 3.07 募集资金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2,001,9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53%;
反对 88,7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70%;弃权 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067,1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637%;反对 88,7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06%;弃权 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6%。

  提案 3.08 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2,003,9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72%;
反对 88,7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70%;弃权 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069,1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27%;反对 88,7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06%;弃权 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