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QQ:86259698

001301 深市 尚太科技


首页 公告 尚太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尚太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6-02-06


证券代码:001301        证券简称: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7
转债代码:127112        转债简称:尚太转债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由于公司募集资金是分阶段投入募投项目,可能导致产生阶段性闲置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在不影响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下,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并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最大额度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阶段性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合理开展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即任意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不超过上述额度。公司使用该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788号)同意,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7,340,000张,期限6年,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73,400.00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1,433.6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71,966.40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1月22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6〕0093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由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
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鉴于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6年2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  年产20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      399,355.80      173,400.00      171,966.40
            一体化项目

                                    399,355.80      173,400.00      171,966.40

注:上述数据如存在尾差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实际使用进度,现阶段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和公司正常经营情况下,公司拟合理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公司正常经营、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谋取更多回报,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二)投资品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仅投资于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低风险投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满足保本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即任意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四)实施方式

  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进展跟进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低风险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产品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及时控制风险;

  5、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和公司正常经营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六、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2月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和公司正常经营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2月4日召开的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和公司正常经营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三)独立董事意见

  2026年2月4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五次会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风险可控,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和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低风险投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满足保本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