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86 证券简称:陕西能源 公告编号:2025-059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组织架构、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8 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调整组织架构的具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同时相应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均不再适用。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修订了《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拟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作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手续,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三、《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
《公司章程》条款修订前 《公司章程》条款修订后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 第一条 为规范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陕西能源”)及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陕西能源)的组其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 织和行为,全面贯彻落实“两个一以贯的组织和行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 之”重要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中国 导,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 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维护公司、股东、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职工、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党章》)、《中国共产党国有 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以及 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依法治企。 管理暂行条例》《省属企业公司章程管
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
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
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陕西汇森煤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系陕西汇森煤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汇森煤业”)整体变更设立, (以下简称“汇森煤业”)整体变更设立,在榆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 在榆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
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610000752139259D)。 91610000752139259D)。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3 日经深圳证券交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3 日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核准并于 2023 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核准并于 2023
年 3 月 16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年 3 月 16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首次向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首次向
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75,000.00 万 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75,000.00 万
股,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在深圳证券交 股,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 易所上市。
第三条 公司中文注册名称为:陕西能源 第三条 公司中文注册名称:陕西能源投
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SHAANXI ENERGY 公司中文简称:陕西能源
INVESTMENT CO., LTD. 公司英文名称:SHAANXI ENERGY
INVESTMENT CO., LTD.
公司英文简称:SHAANXI ENERGY
第四条 公司住所为:陕西省榆林市高新 第四条 公司住所为:陕西省榆林市高新
技术产业园区沙河路 152 号盛高时代写 技术产业园区沙河路 152 号盛高时代写
字楼。邮政编码:719000。 字楼。邮政编码:719000。
《公司章程》条款修订前 《公司章程》条款修订后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75,000.00 万元。 375,000.00 万元。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
要,可以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增加
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按照法律、行
政法规和本章程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
司。 司(国有控股),依法在市场监督管理
机关注册登记,取得法人营业执照。
第七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七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
人。 任。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
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的产生和变更依照《公司法》并参照省
属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
表人。
/ 第八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
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
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
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
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
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 第九条 公司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自主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依法享有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 民事权利,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股东以
担责任。 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
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
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 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 高级管理人员及党委成员具有法律约束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 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章程》条款修订前 《公司章程》条款修订后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 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书、总经济师、总工程师、总法律顾问总经济师、总工程师、总法律顾问及董 及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十一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 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例(试行)》有关规定,设立中国共产 的活动,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建立党委、 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纪委和群团组织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
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第十一条 公司职工依照《中华人民共 第一百六十五条 公司职工依照《中华人和国工会法》组建工会,开展工会活动, 民共和国工会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公司为工会提供必 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公司应当为
要的活动条件。 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 第十二条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应当充
分考虑公司职工、消费者等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