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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283 深市 豪鹏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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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鹏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6-01-06


证券代码:001283        证券简称:豪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1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
议于 2026 年 1 月 4 日(星期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潘党育先生主持,公司财务总监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通过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经认真地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具备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二)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逐项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方案如下:

  议案 2.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中国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每股面值
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议案 2.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公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批复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议案 2.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含)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若发行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深交所相关规则及规定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深交所相关规则及规定,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确定。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深交所相关规则及规定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全部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议案 2.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息/现金分
红金额,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及竞价结果,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议案 2.5:发行数量

  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
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9,994.31 万股的 30%,即不超过 2,998.29 万股(含
本数)。其中,单个认购对象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认购数量(含发行前认购对象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得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5%,超过部分的认购为无效认购。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将在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相关规定以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或者因股份回购、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上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出相应调整。

  若国家法律、法规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要求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议案 2.6:限售期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如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要求有变更的,则限售期根据变更后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减持本次认购的股票,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议案 2.7: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80,0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储能电池建设项目                44,728.50          40,000.00

  2  钢壳叠片锂电池建设项目          41,840.17          40,000.00

            合计                      86,568.67          80,000.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如果公司根据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部分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的,对先行投入部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调整并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议案 2.8: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享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议案 2.9: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议案 2.10: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决议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股东会决议通过后,本方案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批复后方可实施。

  (三)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就本次发行事宜,公司编制了《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1月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豪鹏科技: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豪鹏科技:关于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四)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编制了《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1月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豪鹏科技: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五)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对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进行了分析讨论,并编制了《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1月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豪鹏科技: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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