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77 证券简称:速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
045
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修订《公司章程》。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治理实际需求,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二、具体修订情况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二○二五年六月 二○二五年六月二○二五年十二月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修订前 修订后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 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指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 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
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程。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秉承为客户创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秉承为客 造价值为己任,通过自己专业、快速、优质的
户创造价值为己任,通过自己专业、快 服务来立足市场,推进工业行业的进步。在以速、优质的服务来立足市场,推进工业行 客户需求为导向的不断创新中,通过专业的服业的进步。在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不断创 务,帮助客户聚焦主业、持续提升经营效率,新中,通过专业的服务,帮助客户聚焦主 致力于以工业服务的价值创新来推动社会进业、持续提升经营效率,致力于以工业服 步、创造社会财富。最终实现“成为中国工业务的价值创新来推动社会进步、创造社会 服务行业领跑者”的愿景。
财富。最终实现“成为中国工业服务行业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应当充分考虑公司职工、
领跑者”的愿景。 客户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等
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十三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第四十三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
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遵守下列规定:
(一)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滥用控制权或 (一)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滥用控制权或者利
者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 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合法
东的合法权益; 权益;
(二)严格履行所作出的公开声明和各项承 (二)严格履行所作出的公开声明和各项承诺,
诺,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豁免; 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豁免;
(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 (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积
务,积极主动配合公司做好信息披露 极主动配合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
工作,及时告知公司已发生或者拟发 告知公司已发生或者拟发生的重大事件;
生的重大事件; (四)不得以任何方式占用公司资金;
(四)不得以任何方式占用公司资金; (五)不得强令、指使或者要求公司及相关人员
(五)不得强令、指使或者要求公司及相关 违法违规提供担保;
人员违法违规提供担保; (六)不得利用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谋取利益,
(六)不得利用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谋取利 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与公司有关的未公开
益,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与公司有关 重大信息,不得从事内幕交易、短线交
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得从事内幕交 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
易、短线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 (七)不得通过非公允的关联交易、利润分配、
行为; 资产重组、对外投资等任何方式损害公司
(七)不得通过非公允的关联交易、利润分 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等任何方式 (八)保证公司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
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立、机构独立和业务独立,不得以任何方
(八)保证公司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 式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独立、机构独立和业务独立,不得以 (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
任何方式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应当
(九)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 及时披露相关业务情况、对公司的影响、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本章程的其他 防范利益冲突的举措等,但不得从事可能
规定。 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相同或者相近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担任公司 业务;
董事但实际执行公司事务的,适用本章程 (十)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
关于董事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的规定。 交易所业务规则和本章程的其他规定。
修订前 修订后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示董事、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损害公司或者股东利益 但实际执行公司事务的,适用本章程关于董事的行为的,与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 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的规定。
连带责任。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示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从事损害公司或者股东利益的行为
的,与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连带责任。
第八十六条 董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 第八十六条 董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
式提请股东会表决。 请股东会表决。
董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为: 董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为:
(一)董事会换届改选或者现任董事会增补 (一)董事会换届改选或者现任董事会增补董事
董事时,现任董事会、单独或者合计 时,现任董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按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按照拟选任的人
照拟选任的人数,提名下一届董事会 数,提名下一届董事会的董事候选人或者
的董事候选人或者增补董事的候选 增补董事的候选人;
人; 如涉及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款规定的提名人不
如涉及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款规定的提名 得提名与其存在利害关系的人员或者有其他可人不得提名与其存在利害关系的人员或者 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关系密切人员作为独立有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关系密切 董事候选人。
人员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股东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由现任董事会进
(二)股东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由现任董事 行资格审查后提交给股东会选举。
会进行资格审查后提交给股东会选 公司提名委员会应当对被提名人任职资格进行
举。 审查,并形成明确的审查意见。
公司提名委员会应当对被提名人任职资格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
进行审查,并形成明确的审查意见。 比例在 30%及以上的,股东会就选举董事进行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 表决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有条件的,公股份比例在 30%及以上的,股东会就选举 司选举董事时应当实行差额选举。
董事进行表决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有条件的,公司选举董事时应当实行差额 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
选举。 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董事 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 股东会表决实行累积投票制应严格根据公司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的简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简历中,应当包括
历和基本情况。 下列内容:
股东会表决实行累积投票制应严格根据公 (一)工作经历,其中应当特别说明在持有公司
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执行。 及关联方单位的工作情况;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简历中,应当 (二)专业背景、从业经验等;
包括下列内容: (三)是否存在《公司法》《规范运作指引》《上
(一)工作经历,其中应当特别说明在持有 市公司治理准则》所列不得担任的情形;
公司 5% 以 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 (四)是否与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
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单位的工作情 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
况; 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
(二)专业背景、从业经验等; (五)深圳证券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