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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集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2025-11-18


              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海安集团”、“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2152 号)。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或“保荐人”)担任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担任联席主承销商(国泰海通和东方证券以下合称“联席主承销商”)。

    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8.00 元/股,发行股
份数量为4,649.3334万股,发行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18,597.3334 万股。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929.8666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0.00%。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获配数量为
878.0207 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8.88%;其中,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346.7708 万股,约占本次
发行股份数量的 7.46%;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531.2499 万股,约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 11.43%。初始战略配售股数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 51.8459 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2,283.5627 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60.55%;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1,487.7500 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39.45%。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 3,771.3127 万股。

    根据《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9,513.66691 倍,高于 100 倍,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40.00%(向上取整至 500 股的整数倍,即 1,508.5500 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775.0127 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20.55%;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 2,996.3000 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79.45%。回拨后本次网上发行的最终中签率为 0.0211693437%,有效申购倍数为4,723.81202 倍。

    本次发行的缴款环节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并于 2025 年 11 月 18 日(T+2
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具体内容如下:

    1、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本公告,于 2025 年 11 月 18 日(T+2 日)16:00 前,
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全部获配新股无效。网下投资者在办理认购资金划付时,应按照规范填写备注,未注明或备注信息错误将导致划付失败。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的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本次发行因网下、网上投资者未足额缴纳申购款而放弃认购的股票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3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7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3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国泰君安君享海安橡胶 1 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其他参与战略配
售的投资者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提供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网下申购或者未足额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联席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5、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一、战略配售情况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48.00
元/股。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组成。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929.8666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0.00%。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获配数量为 878.0207 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8.88%;其中,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346.7708 万股,约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 7.46%;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531.2499 万股,约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 11.43%。初始战略配售股数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 51.8459 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截至 2025 年 11 月 11 日(T-3 日),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足额按时缴纳
认购资金。联席主承销商将在 2025 年 11 月 20 日(T+4 日)之前,将超额缴款
部分依据缴款原路径退回。根据发行人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签署的战略配售协议中的相关约定,确定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

 1    国泰君安君享海安橡胶 1 号    3,467,708      166,449,984.00    12 个月
      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    江铜(北京)股权投资基金    2,083,333      99,999,984.00    12 个月
            (有限合伙)

 3    紫金矿业投资(上海)有限    1,979,166      94,999,968.00    12 个月
                公司

 4      徐州徐工投资有限公司        625,000        30,000,000.00    12 个月

 5    福建省仙游县新能创投有限      625,000        30,000,000.00    12 个月
                公司

    注: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二、网下发行申购情况及初步配售结果

  (一)网下发行申购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8 号〕)、《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深证上〔2025〕267号)、《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深证上〔2025〕224 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 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5〕57 号)及《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中证协发〔2024〕277号)等相关规定,联席主承销商对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依据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最终收到的有效申购结果,联席主承销商做出如下统计:

    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工作已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T 日)结束。经核查确
认,《发行公告》中披露的 533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7,979 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全部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进行了网下申购,网下有效申购数量为 7,034,060万股。

  (二)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根据《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公布的网下配售原则和计算方法,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对网下发行股份进行了初步配售,各类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及初步配售情况如下表:

配售对象类别  有效申购股数  占总有效申  初步配售股  占网下最终发  各类投资者
                (万股)    购数量比例  数(股)    行量的比例    配售比例

 A 类投资者      5,208,520      74.05%    5,837,510      75.32%    0.01120979%

 B 类投资者      1,825,540      25.95%    1,912,617      24.68%    0.01048361%

    总计        7,034,060    100.00%    7,750,127    100.00%        -

    注:1、若出现总数与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