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21 证券简称:悍高集团 公告编号:2025-008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及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二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及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并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全部超募资金(含利息)合计约 9,062.26 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转出时的金额为准)用于公司在建募投项目“悍高智慧家居五金自动化制造基地”,继续提升公司生产制造规模和质量。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990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5〕814 号)同意,公司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001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5.4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1,735.43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0,673.17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1,062.26 万元。
截至 2025 年 7 月 25 日,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5 年 7 月 25 日
出具《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5]21005441085 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及子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
下简称“《招股说明书》”)的相关内容,截至 2025 年 8 月 1 日,公司募投项目及
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 拟投入募集 自筹资金实 原计划项目达到预
号 总额 资金 际投入金额 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1 悍高智慧家居五金 56,116.61 37,000.00 37,161.78 2025 年 5 月
自动化制造基地
2 悍高集团研发中心 5,226.25 3,000.00 3,776.39 2025 年 5 月
建设项目
3 悍高集团信息化建 3,004.04 2,000.00 1,260.70 2025 年 5 月
设项目
合计 64,346.90 42,000.00 42,198.87
二、募投项目延期情况说明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概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经过审慎评估,在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变的情况下,拟对全部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调整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原计划项目达到预定 现计划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时间 可使用状态时间
1 悍高智慧家居五金自动化制造基地 2025 年 5 月 2026 年 12 月
2 悍高集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25 年 5 月 2026 年 12 月
3 悍高集团信息化建设项目 2025 年 5 月 2026 年 12 月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的相关工作,并结合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但在公司募投项目实际投入过程中,存在自动化生产线安装调试周期长,行业发展趋势波动及市场需求不断变动等情况,公司综合考虑未来长期保持自动化生产线先进性和行业发展动态,秉持审慎原则,稳步推进相关工作,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保证资金安全合理运用。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规模及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
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从长远来看,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将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顺利、高质量地实施,有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四)分期投资计划及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措施
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经过审慎评估,在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变的情况下,对全部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均调整至 2026 年 12 月,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募投项目的建筑配套工程、设备购置与项目实施等,并根据实际实施进度分阶段投入。公司将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优化资源配置,合理统筹,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后续建设;同时还将密切关注内外部环境因素的变化,保障募投项目按期完成。
三、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
为提升公司的研发设计能力,提高家居五金产品生产过程的自动化与智能化程度,并扩大现有产能规模,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经营业绩,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全部超募资金(含利息)合计约 9,062.26 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转出时的金额为准)用于公司在建募投项目“悍高智慧家居五金自动化制造基地项目” ,超募资金(含利息)将划转至该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使用,调整后该在建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调整为 46,062.26 万元。
(一)在建募投项目概况
本项目将通过引进先进设备及信息化系统,搭建智能化的家居五金生产线。项目建成后有助于提升公司的生产能力和生产效率,增强公司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
(二)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报批总投资 56,116.61 万元,根据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
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华兴专字[2025]21005441091 号),截至 2025 年 8 月 1 日,
该项目已预先投入自筹资金 37,161.78 万元,尚未结项,还需继续增加投入。
同时,公司拟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募投项目最新需求情况,在项目投资总额内对项目工程费用、机器设备投入及其他费用等明细进行合理调整,最终投资支出明细以实际情况为准。
(三)在建募投项目投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提升产品产能,满足客户及时交付需要
随着公司在品牌推广、销售渠道、工艺研发、产品创新、管理经营等方面形成的优势不断加强,公司业务持续、快速增长。当前,公司生产线已基本饱和,产能利用率均处于较高水平,但受限于资金、场地、设备等因素的影响,产能现状已无法适应未来业务拓展需求。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可以大幅提升主要产品产能,减少排产等待时间,更快、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推动公司业务发展。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助于提升自动化水平,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近年来,随着科学技术快速发展以及国内人工成本逐步提升,企业需要通过不断加强成本控制、提高生产效率、提升自身产品品质,从而加强市场竞争力。因此,自动化、智能化的工厂建设对制造业企业具有较为重要的作用。公司拟通过“悍高智慧家居五金自动化制造基地”的实施,引进机械手、自动安装线、自动包装线、自动配料机等先进的自动化生产设备,不断提高订单交付能力和质量稳定性,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四)项目建设方案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光华村德彦大道 2 号,规划建筑面积约 163,599.00 平方米,拟通过新建自动化制造基地,引进先进自动化物流、生产设备及信息化系统,搭建自动化、智能化生产线,提高公司的生产能力和生产效率,项目建成后主要从事公司的主营业务产品家居五金类产品的生产。
(五)投资周期
本项目原拟定建设期为 36 个月,项目进度计划内容包括项目前期准备、土建工程、设备采购、设备安装与调试、人员招聘与培训、验收等。现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投入进度及市场变动,拟延长建设期 19 个月(即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 2026 年 12 月)。
(六)投资回报率
本项目达产后预计所得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 20.07%,投资回收期为 6.94 年。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募投项目延期及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募投项目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及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募投项目,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规模及募集资金用途,项目的延期仅涉及募投项目进度的变化,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因此,董事会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全部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至 2026 年 12 月;同时,公司拟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募投项目最新情况,在项目投资总额内,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募投项目的后续投入。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
投项目延期及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募投项目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及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募投项目的事项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延期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及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募投项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泰海通证券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