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08 证券简称:华菱线缆 公告编号:2026-005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1 月 12 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1 月 12 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 月 12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湘潭市高新区建设南路 1 号华菱线缆技术中心 216 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志钢
6、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682 人,代表股份304,930,68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 47.7685%。
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 人,代表股份 975,00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27%。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681 人,代表股份 303,955,682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6158%。
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签署附条件生效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议案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
限事项,已于 2025 年 12 月 16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并实施,于本次股东会就本事项向股东进行汇报并获得确认。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4,850,8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8%;反对 5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182%;弃权 24,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549,4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13%;反对 5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35%;弃权 24,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2%。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525,2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31%;反对 5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1814%;弃权 2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55%。关联股东湘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湖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湖南迪策投资有限公司及深圳华菱锐士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550,2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41%;反对 5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76%;弃权 2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4%。
(三)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3.01 本次交易整体方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525,3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35%;反对 5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1811%;弃权 2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55%。关联股东湘潭钢铁集
团有限公司、湖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湖南迪策投资有限公司及深圳华菱锐士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550,3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44%;反对 5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72%;弃权 2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4%。
3.02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交易方式、标的资产和交易对方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525,2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31%;反对 5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1814%;弃权 2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55%。关联股东湘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湖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湖南迪策投资有限公司及深圳华菱锐士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550,2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41%;反对 5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76%;弃权 2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4%。
3.03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525,1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28%;反对 5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1811%;弃权 2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61%。关联股东湘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湖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湖南迪策投资有限公司及深圳华菱锐士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550,1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37%;反对 5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72%;弃权 2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1%。
3.04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发行种类、面值、上市地点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525,2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31%;反对 5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1814%;弃权 2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55%。关联股东湘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湖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湖南迪策投资有限公司及深圳华菱锐士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550,2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41%;反对 5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76%;弃权 2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4%。
3.05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525,0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25%;反对 5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1821%;弃权 2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55%。关联股东湘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湖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湖南迪策投资有限公司及深圳华菱锐士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550,0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34%;反对 5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83%;弃权 2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4%。
3.06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购买资产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数量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525,3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35%;反对 5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1811%;弃权 2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55%。关联股东湘潭钢铁集
团有限公司、湖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湖南迪策投资有限公司及深圳华菱锐士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550,3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44%;反对 5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72%;弃权 2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4%。
3.07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转股价格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525,4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38%;反对 5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1807%;弃权 2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