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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志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27

诚志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6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与方式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3年 10 月 12 日以书面通知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时间:2023 年 10 月 25 日下午 14:00

  (2)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清华科技园创新大厦 B 座诚志股份北京管理总部会议室

  (3)召开方式:以现场方式召开

  (4)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应到董事 7 人,实到 7 人

  (5)主持人:董事长龙大伟先生

  (6)列席人员: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为更加
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公司对合并范围内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公司管理层的提议,拟对 2023 年 7 月至9 月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共计 3,412.66 万元。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对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共计 3,412.66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2023 年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后续发展战略的需要,满足生产经营规模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进一步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拓展融资渠道,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的短期融资券。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事宜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参与竞拍官渡工业园 DTCKG2017-014 号地块工业
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生命科技领域的战略业务布局,夯实工业大麻产业基础,厘清产权与使用权关系,实现有效经营管理,董事会同意公司通过参与云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挂牌项目,收购昆明市空港经济区大板桥街道办事处官渡工业园DTCKG2017-014 号地块工业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挂牌金额为 283,401,400 元,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中铭评报字[2023]第 2182 号)所对应的评估值即 28,408.30 万元的价格参与竞拍。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诚志科融控股有限公司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资格审核后,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乐锦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人选,王乐锦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王乐锦女士将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截止日期与第八届董事会截止日期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
  王乐锦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董事会同意对《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五章第二节“独立董事”、第四节“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内容进行修订,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高级管理人员范围、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进行修订。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见本公告后附附件二,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 年 10 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现行《独立董事制度》进行全面修订。

  修订后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3 年 10 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董事会同意对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 年 10 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 年10 月)》、《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 年 10 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 年 10 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办公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控股股东国资管理相关要求,结合新一届董事会、经营团队调整以来公司的运转情况以及目前实施的内部会议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认真履行公司办公会职责,充分发挥经营层作用,科学规范管理,董事会同意对《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办公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办公会议事规则(2023 年 10 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办法(试行)>的议案》
  为切实维护所有者权益,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进一步完善公司经营负责人激励约束机制,有效激发其积极性与创造性,以提高公司经营质量及可持续发展能力,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山东省省管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暂行办法》、《青岛市国有(集体)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办法(试行)》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办法(试行)(2023 年 10 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以上议案 3、5、6、7、10 将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议案 2、5、10 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3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3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5、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7 日
附件一:王乐锦女士简历

    王乐锦女士,1962 年 2 月生,管理学博士,山东财经大学会计学教授,硕
士生导师。曾任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王乐锦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其它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二:《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章  总则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裁、财务总监、人 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裁、财务总监、人事总监、专务副总裁、总裁助理、董事会 事总监、董事会秘书、总裁助理。
秘书。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十四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第四十四条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
的地点为:江西省南昌市经济开发区玉 地点为:江西省南昌市经济开发区玉屏东屏东大道299号清华科技园(江西)华江 大道299号清华科技园(江西)华江大厦10大厦10楼会议室或北京清华科技园创新 楼会议室或北京清华科技园创新大厦B座
大厦B座15楼会议室。                17楼会议室。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二节 独立董事

  第一百零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    第一百零四条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
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 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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