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6-25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方承诺事项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佛塑科技)分别
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2025 年 4 月 29 日、2025 年 9 月 8 日、2025 年 5 月 20
日、2025 年 9 月 24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
二十五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及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同意公司采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向袁海朝、北京华浩世纪投资有限公司等 102 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所持有的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现已更名为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份,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新集团)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合
称本次交易)。2026 年 1 月 21 日,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
力新能源)100%股权过户至公司名下,公司直接持有金力新能源 100%股权,金
力新能源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26 年 2 月 12 日,公司新增发行上市
1,490,813,595 股股份,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11 日披露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及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规定,现将本次交易过程中相关各方所作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公告如下:
(一)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
1.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
承诺 承诺事 承诺的主要内容 承诺 承诺 履行
方 项 时间 期限 情况
一、本承诺人承诺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
构提供和披露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
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本承诺人保证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和披露的资料
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
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
关 于 提 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供 信 息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市 真实性、 三、本承诺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承诺及确认均真实、准 2025 2026 履行
公司 准 确 性 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出 年4月 年2月 完毕
和 完 整 具的说明、承诺及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 29 日 12 日
性 的 承 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诺函 四、本承诺人保证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均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本次交易
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
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本承诺人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
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六、如本承诺人违反上述保证和承诺,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
责任。
一、本承诺人承诺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及参与本次交易
的各中介机构提供和披露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
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
相应法律责任。
二、本承诺人保证向上市公司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和
披露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
上市 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
公司 关 于 提 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不存在
全体 供 信 息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董事 真实性、 三、本承诺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承诺及确认均真实、准 2025 2026 履行
及高 准 确 性 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出 年4月 年2月 完毕
级管 和 完 整 具的说明、承诺及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 29 日 12 日
理人 性 的 承 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
员 诺函 任。
四、本承诺人保证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均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本次交易
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
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
任。
五、本承诺人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
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六、如本次交易本承诺人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承诺 承诺事 承诺的主要内容 承诺 承诺 履行
方 项 时间 期限 情况
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承诺人将暂停转让在上市公
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
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
本承诺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
提交锁定申请的,本承诺人同意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
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
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承诺
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本承诺人同意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
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承
诺人承诺自愿锁定股份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七、如本承诺人违反上述保证和承诺,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
责任。
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承诺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二、本承诺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
关 于 无 外)或者刑事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上市 重 大 违 三、本承诺人最近三年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投资者合法权益或 2025 2026 履行
公司 法 违 规 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年4月 年2月 完毕
的 承 诺 四、本承诺人最近三年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 29 日 12 日
函 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
处分的情形。
五、本承诺人最近十二个月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六、如本承诺人违反上述保证和承诺,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
责任。
一、本承诺人作为上市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均经合法
程序产生,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有关监
管部门、兼职单位(如有)所禁止的兼职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百八十条、
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百八十四
上市 条规定的行为;最近三十六个月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最近
全体 关 于 无 十二个月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董事 重 大 违 二、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承诺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 2025 2026 履行
及高 法 违 规 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年4月 年2月 完毕
级管 的 承 诺 三、本承诺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 29 日 12 日
理人 函 外)或者刑事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员 四、本承诺人最近三年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投资者合法权益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