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6-07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发行数量和价格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
发行股票数量:1,228,346,404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票价格:3.81 元/股
发行股票性质:限售条件流通股
(二)募集配套资金的新增股份
发行股票数量:262,467,191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票价格:3.81 元/股
发行股票性质:限售条件流通股
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 2026 年 2 月 12 日,新增股份的上市日公司股价
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
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涉及有关单位及术语的简称与上市公司同日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披露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中的释义相同。
一、本次交易概况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程序
1、本次交易已经上市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2、本次交易已履行交易对方所必需的全部内部授权或批准;
3、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评估结果已经国资监管有权部门备案;
4、本次交易已获得国资监管有权单位的批准;
5、本次交易已经上市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 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会审议通过;
6、本次交易已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经营者集中的反垄断审查;
7、本次交易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8、本次交易已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本次交易已经完成所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不存在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二)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方案由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组成。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与募集配套资金的实施互为前提,共同构成本次交易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其中任何一项未获得所需的批准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付诸实施,则上述两项均不实施。
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袁海朝、华浩世纪等 102 名
交易对方持有的金力股份 100%的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金力股 份 100%的股份。
根据中联评估以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值为 508,371.92 万元。交易 各方根据上述评估结果经友好协商后确认,在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的交易作价为
人民币 508,000.00 万元。其中,40,000 万元以现金对价的方式支付,468,000 万
元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结合标的公司股东承担业绩承诺及利润补偿义务、股 份锁定等因素,本次交易采用差异化定价,即在保持公司支付的总对价不变的情 况下,不承担业绩承诺义务的标的公司股东出让其持有的股份的交易价格根据 “总对价×90%×该股东所转让股份占标的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计算,总对价扣除 前述不承担业绩承诺义务的标的公司股东出让其持有的股份的交易价格之和后, 剩余对价部分由各业绩承诺方按其被收购股份占全部业绩承诺方被收购股份总 额的比例享有。针对不同的交易对方涉及的差异化定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 涉及的交易对方 对标的公司 合计持股比例 相应交易对价
号 100%股份估值
袁海朝、华浩世纪、舟山海乾、
1 安徽创冉、河北佳润、袁梓赫、 6,325,472,328.55 28.9711% 1,832,558,113.62
袁梓豪、珠海中冠国际共 8 名
业绩承诺方
2 其他不承担业绩补偿责任的 4,571,999,999.37 71.0289% 3,247,441,885.90
94 名交易对方
合计 100.0000% 5,080,000,000.00
2、募集配套资金
上市公司拟采用锁定价格的方式向广新集团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拟募集 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100,000.00 万元,不超过本次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 交易价格的 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上市公 司总股本的 30%,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 发行的股份。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在扣除交易税费及中介机构费用后,将用于支付本次交易 的现金对价和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其中 40,000 万元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
金对价,60,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比例将不超过交易作价的 25%。
(三)发行股份的基本情况
1、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标的资产,所涉及发行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 A 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上市地点为深交所。
2、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决议公告日(2024 年 11 月 15 日)。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初始发行价格为 3.81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
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
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3、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为袁海朝、华浩世纪等 100 名交易对方(102 名交易对方中袁梓豪、袁梓赫仅获得现金对价)。
4、交易金额及对价支付方式
本次交易中,中联评估以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分别采用资产
基础法和收益法对金力股份 100%股权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经分析最终选取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评估结论。
根据中联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金力股份 100%股权的评估值为 508,371.92 万元,母公司口径账面所有者权益评估增值率为20.78%,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账面所有者权益评估增值率为 12.68%。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同意,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 508,000.00 万元。
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支付标的资产交易对价。结合
承担业绩承诺及利润补偿义务、股份锁定等因素,本次交易采用差异化定价,即
在保持上市公司支付的总对价不变的情况下,不承担业绩承诺义务的标的公司股
东出让其持有的股份的交易价格根据“总对价×90%×该股东所转让股份占标的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计算,总对价扣除前述不承担业绩承诺义务的标的公司股东
出让其持有的股份的交易价格之和后,剩余对价部分由各业绩承诺方按其被收购
股份占全部业绩承诺方被收购股份总额的比例享有。具体如下:
单位:元
序 交易标的名称及权益比 支付方式 向该交易对方支付
号 交易对方 例 的总对价
现金对价 股份对价
1 华浩世纪 金力股份 16.5717%股份 375,816,676.42 672,419,065.57 1,048,235,741.99
2 海之润 金力股份 7.1730%股份 - 327,948,897.77 327,948,897.77
3 舟山海乾 金力股份 5.8576%股份 - 370,523,064.92 370,523,064.92
4 山东海科 金力股份 5.4617%股份 - 249,707,282.56 249,707,282.56
5 金润源金服 金力股份 5.0509%股份 - 230,929,294.91 230,929,294.91
6 金石基金 金力股份 4.0962%股份 - 187,280,461.92 187,280,461.92
7 北京杰新园 金力股份 3.6581%股份 - 167,246,846.17 167,246,846.17
8 珠海中冠国际 金力股份 3.1241%股份 - 197,612,301.29 197,612,301.29
9 厦门友道易鸿 金力股份 3.0039%股份 - 137,339,005.41 137,339,005.41
10 嘉兴岩泉 金力股份 2.3121%股份 - 105,709,416.28 105,709,416.28
11 比亚迪 金力股份 2.2407%股份 - 102,444,010.80 102,444,010.80
12 宜宾晨道 金力股份 1.8812%股份 - 86,010,291.76 86,010,291.76
13 旗昌投资 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