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8 证券简称:蓝焰控股 公告编号:2025-016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拟对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相关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予以终止,现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向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160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90,885,507 股,发行价格为 6.90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 1,317,109,998.30 元,扣除发行费用 19,098,094.9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298,011,903.32 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于 2017年3月17日全部存入公司专用账户,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关于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认购资金实收情况的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7〕第 01710003 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所在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蓝焰煤层气共有 2 个
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期初存放金额 期末余额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 光大银行太原双塔西 752601880001934 募集资金专 1,298,011,903.32 86,612,950.35
有限公司 街支行 75 户
山西蓝焰煤层气集 光大银行太原双塔西 752601880001933 募集资金专 / 73,325.69
团有限责任公司 街支行 93 户
合 计 1,298,011,903.32 86,686,276.04
三、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2020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六届
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的
议案》,该议案经 2020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
原募投项目变更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 原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变更情况
目名称
支付重大资产置 500,000,000.00 500,000,000.00 无
换的现金对价
1、实施地点由“郑庄矿区、赵庄矿区、长平
矿区”变更为“郑庄矿区”。
2、原提产改造工程中“30 口 L 型井、150 口二
晋城矿区低产井 817,110,000.00 798,011,903.32 次压裂井”调整为“33 口 L 型井、157 口二次压
改造提产项目 裂井”;
3、原设备购置项目中“8 套钻机设备、1 套压
裂设备”调整为“6 套钻机设备、2 套压裂设备和
1 套连续油管设备”。
合计 1,317,110,000.00 1,298,011,903.32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支付重大资产置换的现金对价项目”和
“晋城矿区低产井改造提产项目”,“支付重大资产置换的现金对价项
目”已执行完毕,“晋城矿区低产井改造提产项目”已建设完毕,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此公司决定将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实际节余资金以资金转出当日募
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
使用与节余情况如下:
(一)支付重大资产置换的现金对价项目
已于 2017 年执行完毕,支付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重大资产置换的现金对价 500,000,000.00 元 。
(二)晋城矿区低产井改造提产项目
工程项目:33 口 L 型井、157 口二次压裂井工程均已完工,累计
使用募集资金 292,611,749.61 元;设备购置:6 套钻机设备、2 套压
裂设备、1 套连续油管设备目前均已全部采购完毕,正常使用。累计
使用募集资金 459,238,814.17 元。项目整体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751,850,563.78 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计划投 募集资金实际 累计扣除手续费后的 募集资金余额
承诺投资项目 入金额 已投入金额 利息净收入 D=(A-B+C)
(A) (B) (C)
支付重大资产置 500,000,000.00 500,000,000.00 0 0
换的现金对价
晋城矿区低产井 798,011,903.32 751,850,563.78 40,524,936.50 86,686,276.04
改造提产项目
合计 1,298,011,903.3 1,251,850,563.78 40,524,936.50 86,686,27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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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审慎地使用
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各个
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
有效降低了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
公司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对短期内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办理了协定存款等业务,获得了一定的银行利息收入。
六、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更合理使用募集资金并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 86,686,276.04 元(包含银行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资金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七、募投项目结项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八、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一致同意此项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作出的合理决策,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该事项。
(三)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