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8 证券简称:蓝焰控股 公告编号:2021-065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山
西蓝焰煤层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2021年11 月4日至
5 日累计收到政府补助 13,940,700.00 元,其中本期确认损益
4,358,440.37 元,明细如下:
单位:元
与资产
/收益 获得单位 项目内容 文件依据 收款时间 收款金额 本期确认金额
相关
山西蓝焰煤 煤成气增储 晋财建
层气集团有 上产专项资 [2021]78 2021.11.4 7,870,000.00 0.00
限责任公司 金 号
吕梁蓝焰煤 预拨 2020 年 柳财企
与收益 层气有限责 煤层气抽采 [2020]54 2021.11.5 4,750,700.00 4,358,440.37
相关 任公司 利用中央财 4 号
政补贴
山西蓝焰煤 煤成气增储 晋财建
层气工程研 上产专项资 [2021]78 2021.11.4 1,320,000.00 0.00
究有限责任 金 号
公司
合计 13,940,700.00 4,358,440.37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进行会计
处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本次收到的政府补助均为与收益相关。
2.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等有关规定,确
认的煤层气抽采利用补贴预计影响本年度利润总额 4,358,440.37元,此项补助自国家、省相关优惠政策推出以来一直为公司的稳定收益来源。
三、其他说明
1.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9 年第 45 号)要求,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
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因此,按照上述规定要求,公司所属子公司以实际收到的煤层气抽采利用补贴扣除增值税(税率 9%)后的金额确认损益。
2.山西蓝焰煤层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期收到的煤成气增储上产专项资金为公司 2020 年度产业化技术攻关和示范应用项目奖励资金,资金总额 7,870,000.00 元,按会计准则规定计入“递延收益”,
公司将在相关项目实际实施时确认其他收益。
3.山西蓝焰煤层气工程研究有限责任公司本期收到的煤成气增储上产专项资金为公司 2020 年度创新平台建设奖励资金,资金总额1,320,000.00 元,按会计准则规定计入“递延收益”,公司将在相关项目实际实施时确认其他收益。
四、风险提示
最终的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政府补助依据文件。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