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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966 深市 长源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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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源电力:关于拟变更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05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5-090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以下简称内控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
见。

  2. 原聘请的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拟聘请的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所)。

  3. 变更原因:因与致同所合同期限届满,根据公司相关管理规定,通过公开询价采购,公司拟聘请中审亚太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4. 公司已就拟变更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与致同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其对变更事项无异议。

  5.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董事会等对本次拟变更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6. 本次拟变更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7.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8. 本公告中关于中审亚太所机构信息及项目信息(除审计收费外)均由中审亚太所提供,本公司履行了合理的审查义务,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由中审亚太所负责。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请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其报酬事项的议案》,决定聘请中审亚太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 年 1 月 18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47 号天行建商务大厦 20 层 2206

  (5)首席合伙人:王增明

  (6)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一千五百余
人,其中合伙人 93 名,注册会计师 482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80 余人。

  (7)2024 年经审计总收入 70,397.66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68,203.21 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 30,108.98 万元。

  (8)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40 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
和零售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农、林、牧、渔业,建筑业等,审计收费 6,069.23 万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0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亚太所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截止 2024 年末,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8,510.76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4 亿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中审亚太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 诚信记录

  中审亚太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
措施 8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2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督管理措施 1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吴贺民,2006 年 2 月 20 日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 3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 年 4 月开始在中审亚太执业;近三年签署的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4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姚卫英,2007 年 5 月 30 日成为注册会计师,2025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开始在中审亚太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潘悦,201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业务、202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质量控制复核工作;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及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复核 5 家上市公司及 22 家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
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37 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
及分布情况公开询价采购确定,较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825 万元)上涨 6.175 万元。审计费用的上涨是依据工作责任大小、事务复杂程度、具体工作标准、必备工作保障,结合各级别从业人员所需的专业素养与从业经验等要素而综合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请的致同所为公司 2024 年的内部控制审计事务所,已经为公司提供了一年的内控审计服务,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致同所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顺利完成公司的内控审计工作,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对致同所为公司内控审计所做的辛勤工作表示感谢。公司不存在已委托致同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致同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因与致同所合同期限届满,根据公司相关管理规定,通过公开询价采购,公司拟聘请中审亚太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拟变更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与原聘请的致同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致同所对变更事项无异议。公司也就该事项与中审亚太所进行了商谈。因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等相关要求,积极地做好有关沟通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核情况

  公司本次根据采购结果拟聘请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相关证券监管规定,程序合规,价格公允。中审亚太所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与能力,具备良好的诚信、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该所在其承揽的公司内部控制审计业务中表现出专业的执业能力及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聘请中审亚太所为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内控体系,防控经营风险,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聘任中审亚太
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项目的审计机构,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
用总额为 37 万元,较 2024 年度费用增长 20.03%。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其报酬事项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拟变更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意见;

  3. 中审亚太所及相关人员资质证明等文件。

  特此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