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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保基建:关于名居花园项目供热供水配套工程的关联交易公告

公告日期:2010-07-17

证券代码:000965 证券简称:天保基建 公告编号:2010~24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名居花园项目供热供水配套工程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0年7月15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供热配套合同》
    的议案、关于签订《2010年新建小区自来水配套工程(名居花园)收
    费协议》的议案、关于签订《2010年新建小区再生水配套工程(名居
    花园)收费协议》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天保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保房产)与关联方天津天保热电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天保热电)签订供热配套工程合同,由天保热电负责完
    成天保房产开发的名居花园项目(空港限价商品房项目)的供热配套
    工程,供热配套工程费总计13673656.48元。同意天保房产与关联方
    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务公司)分别签订
    自来水配套工程和再生水配套工程收费协议,由水务公司负责完成天
    保房产开发的名居花园项目的自来水配套工程和再生水配套工程。自
    来水配套工程费总计4129784元,再生水配套工程费总计3329820.17
    元。2
    名居花园项目为天保房产于2009年8月11日在空港物流加工区通
    过挂牌竞得的限价商品房项目,总建筑面积165191.36平米,目前工
    程正在顺利进行中。根据工程进度,准备近期开始供热配套工程和供
    水配套工程的建设工作。天保房产与天保热电已于2010年7月15日签
    署《供热配套合同》,天保房产与水务公司的《2010年新建小区自来
    水配套工程(名居花园)收费协议》、《签订2010年新建小区再生水
    配套工程(名居花园)收费协议》尚未签署。
    天保热电、水务公司与本公司为受同一公司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
    司控制的公司,因此天保热电、水务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上述交易
    构成关联交易,上述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以2票回避、5票同意、0 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供热配套合同》的议案、关于签订
    《2010年新建小区自来水配套工程(名居花园)收费协议》的议案、
    关于签订《2010年新建小区再生水配套工程(名居花园)收费协议》
    的议案,关联董事赵胜跃、张雅萍回避表决。上述关联交易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此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天津天保热电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天津天保热电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沈钢3
    (4)注册地: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东11道
    (5)办公地点: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东11道
    (6)注册资本:39186万元人民币
    (7)税务登记证号码:120116749111765
    (8)主营业务:供热、供冷、供蒸汽、发电设施的建设和日常
    运营管理及相关产品的销售;供热供冷及相关的技术咨询、设备安装、
    销售、调试维修;承包锅炉运行,承接以上相关工程设计施工(凡涉
    及国家专项管理的应先取得许可方可经营)。
    (9)主要股东: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
    2.公司概况
    天保热电成立于2003年,主营供热、供冷、供蒸汽、发电设施的
    建设和日常运营管理及相关产品的销售等,近三年来公司经营持续稳
    定,股东未发生变化。截至2010年6月30日公司净资产40724万元,2009
    年度营业收入14708万元,2009年度净利润-399万元。
    (二)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水务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水务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贾霞珍
    (4)注册地: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外环北路1号104室
    (5)办公地点: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外环北路1号104室
    (6)注册资本: 12000万元4
    (7)税务登记证号码:120116749111095
    (8)主营业务: 城市供水生产、经营;污水处理;中水供应;
    给排水设施的工程建设施工、监理、维护及相关工程设计、技术咨询;
    为企业提供劳务服务;与以上业务相关的设备、配件及产品的生产、
    销售(以上范围内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9)主要股东: 天津天保市政有限公司、天津市自来水集团有
    限公司
    2、公司概况
    水务公司成立于2003年,主营城市供水生产、经营;污水处理;
    中水供应等。近三年来公司经营持续稳定,股东未发生变化。截至2010
    年6月30日公司净资产12227.53万元,2009年度营业收入7740 万元,
    2009年度净利润252万元。
    (三)天保热电、水务公司与本公司均为受同一公司天津天保控
    股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因此天保热电、水务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
    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名居花园供热配套工程
    名居花园项目位于空港经济区东五道以北,中环东路以西。供热
    面积为145027.06平方米,其中住宅136059.87平方米,公建8714.92平
    方米,水泵房252.27平方米。收取费用先以规划局批准的规划面积为
    基础,最后以竣工实际面积为准,所收费用实行多退少补。
    2、名居花园自来水配套工程、再生水配套工程5
    名居花园项目规划许可证建筑规模144774.79平方米,地下面积
    20416.57平方米,合计建筑面积165191.36平方米。自来水配套工程和
    再生水配套工程按照供水面积计算,自来水配套工程按全部建筑面积
    计算,再生水配套工程按地上建筑面积计算。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1、名居花园供热配套工程
    供热配套工程收费标准依据天津港保税区物价局文件津保物价
    [2006]6号及天津市政府津价房地[2004]460号文《关于规范新建住宅
    小区及公建供热工程建设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住宅项目按建筑面积
    92元/平方米,公建项目按建筑面积130元/平方米。
    2、名居花园自来水配套工程、再生水配套工程
    自来水配套工程收费标准依据天津港保税区物价局文件津保物
    价[2007]8号及天津市政府津价房地[2000]448号文《关于印发〈天津
    市新建住宅小区及公建自来水工程建设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
    知》,商品住宅按建筑面积 23元/平方米。
    再生水配套工程收费标准依据天津港保税区物价局文件津保物
    价[2009]5号及天津市政府津价房地[2009]36号文《关于规范天津市新
    建住宅小区及公建再生水工程建设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住宅、公建
    按建筑面积 23元/平方米。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名居花园供热配套工程
    名居花园项目的供热配套工程,工程范围包括热源供热站、一次6
    管网、换热站内的设备及安装。本次供热配套工程的建设费按照项目
    供热建筑面积计算,建设费用总额为13673656.48元,其中住宅和水
    泵房136312.14平方米,建设费单价为92元/平方米;公建8714.92平方
    米,建设费用单价130元/平方米。在合同签订后15日支付建设费总额
    的90%,在进场施工前15日内支付剩余的10%。
    2、名居花园自来水配套工程、再生水配套工程关联交易
    名居花园项目的自来水配套工程,工程范围包括自来水计量表的
    安装、自来水工程建设红线内管网至楼前建筑墙外1米处管网安装、
    楼前截门井的安装、日常供水管网的运行和维护。本次自来水配套工
    程的建设费按照项目规划许可证建筑规模和地下面积合计计算,建设
    配套费总额为4129784元,其中规划许可证建筑规模为144774.79平方
    米,地下面积20416.57平方米,建筑面积合计165191.36平方米,建设
    费单价为25元/平方米。合同签订后一次性支付自来水工程建设费用。
    名居花园项目的再生水配套工程,工程范围包括再生水计量表的
    安装、再生水工程建设红线内管网至建筑墙外1米处管网安装、日常
    供水管网的运行和维护。本次再生水配套工程的建设费按照项目规划
    许可证建筑规模计算,建设配套费总额为3329820.17元,其中规划许
    可证建筑规模为144774.79平方米,建设配套费单价为23元/平方米。
    合同签订后一次性支付再生水工程建设费用。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天保房产开发的名居花园项
    目采暖、自来水、再生水所必须的配套工程,天保热电为项目所在区7
    域的唯一供热单位,水务公司为项目所在区域的唯一供水单位。本次
    交易定价按照天津港保税区物价局津保物价[2006]6号及天津市政府
    津价房地[2004]460号文《关于规范新建住宅小区及公建供热工程建
    设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和天津港保税区物价局津保物价[2007]8号及
    天津市政府津价房地[2000]448号文《关于印发〈天津市新建住宅小
    区及公建自来水工程建设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天津港保
    税区物价局津保物价[2009]5号及天津市政府津价房地[2009]36号文
    《关于规范天津市新建住宅小区及公建再生水工程建设费收费标准
    的通知》确定,是在公平、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有利于名居
    花园项目顺利进行,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产
    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也不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七、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公司已于2010年4月20日披露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预告中预计
    本年内接受天保热电采暖服务、热水服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
    343.54万元;接受水务公司供水服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22万。
    年初至本公告日与天保热电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191.72万元,为已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年初至本公告日与水务公司
    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99.02万元,为已预计的日常
    关联交易。年初至本公告日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
    未发生关联交易,与天津天保控股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