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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业股份: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03


证券代码:000960          证券简称:锡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2
债券代码:148721          债券简称:24 锡 KY01

债券代码:148747          债券简称:24 锡 KY02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锡业股份”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 2026 年 3 月 2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
于 2026 年 2 月 25 日以当面送达、电子邮件及传真的方式通知了公司 9 名董事。
应参与此次会议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人,本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经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 9 票,其中同意票数 9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审议通过。

  黄适先生(简历附后)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总经理,任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期满之日止,基于第九届董事会已届满但目前尚未完成董事会换届工作(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任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黄适先生将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其义务和职责。

  2、《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 9 票,其中同意票数 9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3、《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 9 票,其中同意票数 9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4、《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境外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 9 票,其中同意票数 9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在董事会召开之前对总经理候选人及其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并就本次聘任总经理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审计委员会在董事会召开之前对本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相关意见和建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经与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签字并加盖提名委员会印章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聘任总经理的建议》。

  特此公告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日

附件:

                    总经理黄适先生简历

  黄适,男,汉族,1980 年 7 月生,大学本科学历。2004 年 8 月参加工作,
历任驰宏加拿大矿业有限公司副总裁,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海外事业部副部长,驰宏国际矿业有限公司总经理,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战略与资本运营中心副主任,驰宏(香港)国际矿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矿山资源部副部长,塞尔温驰宏矿业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总裁,西藏鑫湖矿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副总经理(主持总经理班子工作)。现任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黄适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黄适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