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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化股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5-07-22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修改提案的情况,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7 月 21 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21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B、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
票,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21 日 9:15-15:00 之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施伟光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西河
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83 人,代表股份 130,729,292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792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24,493,589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085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81 人,代表股份 6,235,703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707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81 人,代表股份 6,235,703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7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81 人,代表股份 6,235,703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73%。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代表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鉴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已修订并颁布实施,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指《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下同)内容进行修订。修订完成后,《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名称变更为《股东会议事规则》。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办理后续章程备案事项。本次
变更具体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意见为准。授权的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1、关于修订《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27,213,1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104%;反对 3,401,1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6016%;弃权 11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8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719,6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6134%;反对 3,401,1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5424%;弃权 11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442%。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2、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27,203,9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034%;反对 3,406,4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057%;弃权 11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1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710,4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4659%;反对 3,406,4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6274%;弃权 11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068%。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27,201,4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014%;反对 3,406,4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057%;弃权 12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2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707,9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4258%;反对 3,406,4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6274%;弃权 12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469%。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二)《关于修订、制定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1、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27,191,5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939%;反对 3,403,3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033%;弃权 134,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2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698,0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2670%;反对 3,403,3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5777%;弃权 134,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553%。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与会股东审议通过。

  2、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27,196,5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977%;反对 3,404,0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039%;弃权 12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8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703,0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3472%;反对 3,404,0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5889%;弃权 12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639%。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与会股东审议通过。

  3、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27,203,5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031%;反对 3,400,0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008%;弃权 125,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6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710,0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4594%;反对 3,400,0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5247%;弃权 125,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158%。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与会股东审议通过。

  4、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27,196,5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7.2977%;反对 3,408,3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071%;弃权 124,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5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703,0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3472%;反对 3,408,3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6578%;弃权 124,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950%。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与会股东审议通过。

  5、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27,171,1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783%;反对 3,429,8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236%;弃权 12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8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677,6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9399%;反对 3,429,8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0026%;弃权 12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575%。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与会股东审议通过。

  (三)《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施伟光先生、魏一雪先生、江鲁奔先生、王海先生、王小丰先生、覃宝明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得票数占

 提案                  提案名称                    得票数    出席会议  是否

 编码                                                (股)    有效表决  当选

                                                                权的比例

 3.01  选举施伟光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4,554,799  95.2769%  是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