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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化股份: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7-12

河化股份: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1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内部审计负责人、监事会主席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组成人员情况

  董事长:施伟光先生

  副董事长:安楚玉先生

  非独立董事:施伟光先生、安楚玉先生、王海先生、王小丰先生、覃宝明先生、范赛虎先生

  独立董事:潘勤女士、薛有冰先生、郭益浩先生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成员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及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且三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以上人员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要求的不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
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月 25 日披露的《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的附件。

  二、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

  召集人:施伟光先生

  委 员:安楚玉先生、王小丰先生、覃宝明先生、潘勤女士(独立董事)

  (2)审计委员会:

  召集人:郭益浩先生(独立董事)

  委  员:王小丰先生、潘勤女士(独立董事)、安楚玉先生、薛有冰先生(独立董事)

  (3)提名委员会:

  召集人:薛有冰先生(独立董事)

  委  员:施伟光先生、郭益浩先生(独立董事)、安楚玉先生、潘勤女士(独立董事)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召集人:潘勤女士(独立董事)

  委  员:施伟光先生、薛有冰先生(独立董事)、安楚玉先生、郭益浩先生(独立董事)

  上述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三、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组成人员情况

  监事会主席:江鲁奔先生

  非职工代表监事:江鲁奔先生、桂节美先生


  职工代表监事:杨承锋先生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成员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及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以上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要求的不符合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
于 2022 年 6 月 25 日披露的《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的附件及 2022 年6 月 29 日披露的《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的附件。

  四、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总经理:覃宝明先生

  财务总监:卢勇帐先生

  董事会秘书:覃丽芳女士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相同。其中,覃丽芳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778-2266867

  办公传真:0778-2266882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金城江区六甲镇六甲街 40 号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邮箱:qlifang75@163.com

  四、公司聘任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情况

  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谭宏高先生

  谭宏高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相同。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五、其他说明

  因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李建平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且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亦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截至本公告日,李建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对李建平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和对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12 日

附件:

  卢勇帐,男,1976 年 9 月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中级会
计师。2000 年 10 月至 2017 年 10 月期间历任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会计、财务副经理、财务经理、财务副总监;2017 年 11 月至 2020
年 4 月任河池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0 年 5 月至
今任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卢勇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会秘书覃丽芳女士为夫妻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卢勇帐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相关情形的;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覃丽芳:女, 1975 年 5 月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统计师、
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2000 年 3 月到广西河池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工作, 2003 年 4 月至 2011 年 3 月担任广西河池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副部长;2008 年 4 月至 2012 年 4 月任广西
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1 年 3 月至今任广西河池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部长; 2016 年 9 月至 2019 年 12 月任河池
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2011 年 4 月至今任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覃丽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财务总监卢勇帐先生为夫妻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覃丽芳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
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相关情形的;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谭宏高,男,1974 年 4 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工程师,
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97 年 7 月至 2000 年 5 月任广西河池化
工股份有限公司质量监测部技术员,2001 年 5 月至 2002 年 8 月任广
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ISO9001贯标办内审员,2002年8月至2004年 1 月任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质量监测部副部长,2004 年 1月至2013年4月任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质量监测部部长,2013年 5 月至今任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部长,2016 年 7月至 2018 年 4 月任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副主任。2018 年 4 月至今任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主任。2018年 8 月至今任河池市总工会兼职副主席。

  谭宏高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 条所列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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