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9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6 月 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鉴于公司 2021 年度净资产收益率、营业收入增长率、现金营运指数未达到《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所设定的业绩考核指标,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和《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激励对象所持有的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3.15 万股。同时,一名激励对象被上级主管单位调离至其他企业、五名激励对象达到退休年龄、三名激励对象离职而丧失激励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九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且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45 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上述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596,540,053 股减少至595,858,553 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596,540,053 元变更为人民币595,858,553 元。公司将对《公司章程》中的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进行相应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原条款 修订后的条款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596,540,053 元。 595,858,553 元。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596,540,053股,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595,858,553 股,
全部为普通股。 全部为普通股。
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