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01 证券简称:航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3-董-002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和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航天科技)第
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3 月 18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
议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王胜先生、
王清友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其余董事现场出席。会议应表决的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袁宁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系遵照《企业会计准则》、证券监管机构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执行,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由立明、栾大龙、王清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公司实际状况,计提依据充分、合理,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具 体 内 容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 公 告 于 巨 潮 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上海证券报》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本次公司对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有关的财务报表数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与实际经营成果,同意对前期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由立明、栾大龙、王清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所进行的财务报表数据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指南、解释规定,公司按规定对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客观、公允反映公司实际经营状况,财务核算符合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的会计信息质量,使公司财务报表更加真实、准确、可靠,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对前期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具 体 内 容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 公 告 于 巨 潮 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议
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正式生效。
具 体 内 容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 公 告 于 巨 潮 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上海证券报》的《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董事长薪酬方案及兑现的议案》。
同意公司董事长 2022 年度薪酬方案。公司独立董事由立明、栾大龙、王清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提出的 2022 年度董事长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薪酬方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规定。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对 2022 年度董事长薪酬方案的审议结果,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正式生效。
具 体 内 容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 公 告 于 巨 潮 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上海证券报》的《关于 2022 年董事长薪酬方案及兑现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高管人员薪酬方案及兑现的议案》。
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方案。公司独立董事由立明、栾大龙、王清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提出的 2022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薪酬方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对 2022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审议结果。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正式生效。
具 体 内 容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 公 告 于 巨 潮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由立明、栾大龙、王清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有关要求,以及《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规范性文件,结合自身实际特点和情况,有效开展了内控规范体系建设工作,报告期内建立并完善了一系列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按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对子公司管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信息披露、财务报告等方面的内部控制建立健全了专门制度,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
报告期内,公司未有违反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计报告。具体内容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告于巨潮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 公 告 于 巨 潮 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上海证券报》的《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 2022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98,201,40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3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376,618.28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由立明、栾大龙、王清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可持续发展和对公司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和维护股东利益。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 年-2024 年)》关于分红比例的要求,议案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正式生效。
具 体 内 容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 公 告 于 巨 潮 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由立明、栾大龙、王清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不存在非经
常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往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2 年12 月 31 日的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2022 年度,公司除对控股子公司华天公司进行担保外,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没有对外提供担保,亦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规定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充分揭示了对外担保存在的风险。公司不存在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
3.IEE 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是基于对未来外汇收支的合理估计和目前外汇收支以及借款的实际需求而开展,业务流程及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利于公司规避汇率和利率风险。相关业务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正式生效。
具 体 内 容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 公 告 于 巨 潮 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上海证券报》的《2022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综合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正式生效。
具 体 内 容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 公 告 于 巨 潮 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上海证券报》的《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法律顾问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任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法律顾问。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3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