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QQ:86259698

000895 深市 双汇发展


首页 公告 双汇发展: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双汇发展: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8


证券代码:000895            证券简称:双汇发展          公告编号:2025-12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 会议召开情况

    (一)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三) 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漯河市牡丹江路 288 号双汇总部大楼一楼报告厅。

  (四)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4 月 17 日 16:00。

  (五)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4 月 17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4 月 17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4 月 17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六) 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万宏伟先生。

  (七)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一)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775人,代表股份2,508,490,8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4022%。

    1.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28 人,代表股份 2,438,254,125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3750%。

    2. 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 747 人,代表股份70,236,73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272%。

    3. 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766 人,代表股份 71,164,16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540%。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以现场或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三、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 议案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 议案表决结果

    1.00《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2,507,726,481 股,反对 602,178 股,弃权 162,200 股,同意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95%。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2.00《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 2,506,386,781 股,反对 1,942,478 股,弃权 161,600 股,同意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61%。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3.00《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2,507,751,881 股,反对 600,878 股,弃权 138,100 股,同意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05%。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4.00《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 2,508,065,231 股,反对 362,028 股,弃权 63,600 股,同意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0,738,53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019%,反对 362,02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87%,弃权 63,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4%。

  该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获得通过。
    5.00《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执行 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同意 2,508,082,731 股,反对 345,428 股,弃权 62,700 股,同意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0,756,03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265%,反对 345,42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54%,弃权 62,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1%。


  该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获得通过。
    6.00《关于续聘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2,506,577,830 股,反对 739,829 股,弃权 1,173,200 股,同意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3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9,251,13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118%,反对 739,82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396%,弃权 1,173,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486%。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7.00《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2,508,056,331 股,反对 350,828 股,弃权 83,700 股,同意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0,729,63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894%,反对 350,82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30%,弃权 83,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76%。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四、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二) 律师姓名:靳明明、郭旭。

  (三) 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
(一)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二) 法律意见书;
(三)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