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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878 深市 云南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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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铜业: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出资参股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25-10-25


证券代码:000878    证券简称:云南铜业  公告编号:2025-085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出资参股设立公司

        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概述

    2025 年 8 月 27 日,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云南铜业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出资参股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集团)、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铝业)、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驰宏锌锗)和中铝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资本)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联合打造稀有金属产业链延伸的平台。其中,云南铜业以现金出资 3 亿元,持股 20%。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披露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与关联方共同出资参股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

    二、关联交易进展情况

    2025 年 10 月 24 日,公司与中铝集团、中国铝业、驰
宏锌锗及中铝资本就共同出资参股设立公司事项正式签署了《出资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签约主体

    甲方:中铝集团

    乙方:中国铝业

    丙方:云南铜业

    丁方:驰宏锌锗

    戊方:中铝资本

    (二)公司名称、组织形式、注册地、经营范围和出资安排

    1.公司名称:中铝乾星(成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中铝乾星”,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
    2.公司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3.公司注册地:四川省成都市

    4.公司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分支机构经营);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3D 打印基础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分支机构经营);稀有稀土金属冶炼(分支机构经营);常用有色金属冶炼(分支机构经营);冶金专用设备制造(分支机构
经营);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上经营范围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三)注册资本及出资

    1.中铝乾星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5 亿元

    2.中铝乾星设立时各股东的出资额如下:

    (1)甲方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 3.75 亿元(对应 25%股
权),全部以货币出资;

    (2)乙方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 3 亿元(对应 20%股权),
其中,乙方以其所持有的高纯镓产线(经审计评估)作价出资,不足部分以货币方式补足;

    (3)丙方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 3 亿元(对应 20%股权),
全部以货币出资;

    (4)丁方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 3 亿元(对应 20%股权),
其中,丁方以所持有的驰宏锗业全部股权(经审计评估)作价出资,不足部分以货币方式补足;

    (5)戊方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 2.25 亿元(对应 15%股
权),全部以货币出资。

    3.出资安排

    在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甲方应以现金形式向公司实
缴出资 3.75 亿元;乙方应以高纯镓产线和现金形式向公司合计实缴出资 3 亿元;丙方应以现金形式向公司实缴出资 3 亿元;丁方应以驰宏锗业股权和现金形式向公司合计实缴出资3 亿元,戊方应以现金形式向公司实缴出资 2.25 亿元。


    (四)费用承担

    (1)中铝乾星设立期间产生的设立费用由各方先行垫付。

    (2)中铝乾星设立成功,各方为设立中铝乾星发生的必要费用列入中铝乾星的开办费用,由成立后的中铝乾星承担。

    (3)中铝乾星不能成立时,因设立中铝乾星的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由全体出资人向有关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但各出资人之间按其认缴的出资比例分别承担责任。
    (五)违约责任

    除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直接或间接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不承担或不及时、充分地承担本协议项下其应承担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以书面通知要求违约方纠正其违约行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时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遭致的损失。
    (六)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各方具有审批权限的机构批准后且自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特此公告。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