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11 证券简称:冰轮环境 公告编号:2025-026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
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未来业务拓展和审
计需求等自身发展需要,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公司通过公开选聘,拟聘任大信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 定。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
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
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
有 33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
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 国、新加坡等 39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超过 30 年
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
人员总数 3945 人,其中合伙人 175 人,注册会计师 1031 人。注册会
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4 年度业务收入 15.75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
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3.78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05 亿元。
2024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221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195.44
亿元,收费总额 2.82 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 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 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 146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大信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信农贷等三项审计业务,投资者诉讼金额共计 426.31 万元,均已履行完毕,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责任。
5.诚信记录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
行政处罚 5 次、行政监管措施 14 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9 次。
4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9 人
次、行政监管措施 30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19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田城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近三年签署过丰元股份、密封科技等上市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坤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华丰股份、毅昌科技等上市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陈修俭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06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近三年复核过沃顿科技、密封科技等上市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
4.审计收费情况
本期拟收费 65 万元(含税)。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
计工作量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上会”),已提供审计服务 3 年。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上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委托上会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未来业务拓展和审计需求等自身发展需要,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通过公开选聘,拟聘任大信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变更年度审计机构事项与上会和大信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表示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会计师的沟通》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通过公开选聘方式选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选聘工作公平、
公正。通过查阅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及执业情况,认为大信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 65万元(含税)。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 2025 年 9 月 4 日召开的董事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以 8 票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审计费用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董事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会议记录
3.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