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97 证券简称:中国武夷 公告编号:2025-070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司法拍卖购买控股子公司
福州复寅 49%股权暨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概述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与福
建复寅精准医学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复寅)发生
合同纠纷向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长乐区法院)
提起诉讼,案件第三人为福州复寅精准医学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福州复寅),一审涉案金额为 55,314,355.58 元
(其中包含担保费、垫付款、保底收益的补偿金额、亏损
补足款、律师费合计 53,948,730.38 元,利息及逾期损失暂
计 1,365,625.20 元)。2023 年 11 月 8 日,公司收到长乐区
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
2024 年 1 月,长乐区法院对本案进行了一审判决,判
决如下:1.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8 月 31 日期间的担保费
3,117,531.90 元及逾期付款损失;2.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
起十日内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 1,292,330.97 元及利息;3.被
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 2022 年度保底收
日内向原告支付律师费 7 万元、财产保全申请费 5,000 元、财产保全保险费 38,720.05 元;5.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2024 年 4 月,因不服一审判决,中国武夷和福建复寅
均向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4 年 6 月,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了二审判决,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2024 年 11 月,中国武夷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
再审。2025 年 5 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中国武夷的再审申请。
公司已根据终审判决于 2024 年 7 月 23 日向长乐区法
院申请强制执行福建复寅 11,323,582.92 元及逾期付款损失和迟延履行加倍利息。2025 年 8 月,公司收到长乐区法院《执行裁定书》,裁定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福建复寅持有
的福州复寅 49%股权,长乐区法院已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
10 时至 2025 年 8 月 20 日 10 时止(延时除外)在阿里巴
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对该股权进行公开拍卖,因在规定时间内无人竞价而流拍。
通过网络查询获悉,长乐区法院将于 2025 年 10 月 15
日 10 时至 2025 年 10 月 16 日 10 时止(延时除外)在阿
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c.tb.cn/t5.UpR52)对福建复寅持有的福州复寅 49%的股权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本
次 拍 卖 标 的 的 评 估 价 为 24,124,000.00 元 , 起 拍 价 为
15,000,000.00 元,保证金为 1,500,000.00 元,增价幅度为
50,000.00 元,公司对此次拍卖的股权享有优先购买权。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行使优先购买权购买控股
子公司福州复寅 49%股权的议案》;2025 年 10 月 15 日召
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参加福建复寅持有的福州复寅 49%股权司法拍卖(二拍)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决议,授权董事长在有外部投资者参与竞
拍的情况下,按照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召开的第八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在 5,000 万元价格范围内竞拍行使优先购买权购买福建复寅持有的福州复寅 49%股权并办理相关手续;在无外部投资者参与竞拍的情况下,直接以二拍起拍价 1,500 万元购买控股子公司福州复寅 49%股权并办理相关手续。
2025 年 10 月 16 日,公司通过司法拍卖竞得福建复寅
持有的福州复寅 49%股权,拍卖成交价格为 1,500 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1.4 条第
(二)项规定,本事项仅达到 6.1.3 条第(六)项“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的标准,且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每股收益的绝对值低于 0.05 元,可以免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标的情况
本次竞拍购买交易的标的物为福建复寅持有的福州复寅 49%股权,福州复寅的具体情况如下:
1、企业名称:福州复寅精准医学发展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82MA2Y5XCY3U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数字福建产业园东湖路33 号 8 号研发楼
5、法定代表人:陈水平
6、注册资本:10,000 万元整
7、成立日期:2017 年 4 月 18 日
8、经营范围:医药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医疗设备制造;生物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数字内容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仪器设备、耗材及试剂、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的批发及代购代销;自有设备租赁(不含金融租赁服务);医学项目投资;物业管理与咨询;公共关系服务;市场营销策划;赛事活动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会务服务;财务咨询;商务咨询;市场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园区管理服务;自有商业房屋租赁服务;住房租赁经营;对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的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股东名称 金额(万元) 占比 金额(万元) 占比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5,100.00 51.00% 5,100.00 51.00%
福建复寅精准医学发展有限公司 4,900.00 49.00% 4,900.00 49.00%
合计 10,000.00 100.00% 10,000.00 100.00%
本次司法拍卖最终成交后,福州复寅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0、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25年6月30日 2024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272,654,856.66 279,073,508.92
负债总额 299,551,505.44 289,122,053.33
应收账款总额 304,253.61 104,800.98
净资产 -26,896,648.78 -10,048,544.41
2025年1-6月 2024年1-12月
营业收入 1,177,963.64 1,288,849.97
营业利润 -16,848,104.37 -33,140,142.18
净利润 -16,848,104.37 -33,269,754.7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024,156.09 32,651,423.53
三、涉及竞拍购买交易资产的其他安排
1、本次交易不涉及福州复寅人员安置、土地租赁。
2、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会因本次交易新增关联交易。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及仲裁共有 97 起,主要涉及合同纠纷、土地侵害纠纷及劳动争议等,涉案总金额为22,573.01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4.33%,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重
大诉讼、仲裁事项披露标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
中国武夷与福建复寅截止目前共发生 3 起诉讼,除本
次披露的案件外,案号(2025)闽 0112 民初 4129 号一案,
长乐区法院于 2025 年 9 月 2 日作出一审判决:一、福建复
寅 于 2025 年 9 月 15 日 之 前 向 中 国 武 夷 支 付 担 保 费
2,862,210.81 元及逾期付款损失;二、福建复寅于 2025 年
9 月 15 日之前向中国武夷偿还借款本金 10,575,668.98 元及
利息;三、福建复寅于 2025 年 9 月 15 日之前向中国武夷
支付 2023 年度、2024 年度保底收益共计 13,600,000 元及逾
期付款损失;四、福建复寅于 2025 年 9 月 15 日之前支付
律师费 56,000 元;五、驳回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其
他诉讼请求,该判决已于 2025 年 9 月 23 日生效,公司已向
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号(2025)闽 0102 民初 8273 号一案,
鼓楼区法院于 2025 年 9 月 8 日作出一审判决:一、福建复
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中国武夷借款本金5,635,000 元,并支付利息(以本金 5,635,000 元为基数,按年
利率 12%自 2024 年 4 月 10 日起计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按年利率 13.8%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计至款项还清之日止);
二、驳回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公司不服该判决,已依法提起上诉。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风险
(一)主要目的和影响
1、福建复寅持有的福州复寅 49%股权司法拍卖,是因
公司与福建复寅发生合同纠纷向长乐区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法院判决情况,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将福建复寅质押给公司的福州复寅 49%股权抵偿公司的债务而由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公司参加 8 月 20 日的第一次拍卖(已流拍)和 10 月 15 日的第二次司法拍卖,是公司为解决福建复寅欠公司债务问题通过司法拍卖方式强制执行其持有的福州复寅 49%股权而进行。
2、公司需在竞拍成交后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