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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证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6

广发证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776        证券简称:广发证券        公告编号:2024-012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
知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在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 26 号广发证券大厦 40 楼 4011 会议室以现场结
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 5 人,实际出席监事 5 人,其中监事赖剑煌先生、谢石松先生、卢馨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监事长周锡太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提名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将王振宇先生、郑春美女士和周飞媚女士作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经审议:

  (1)同意提交股东大会选举王振宇先生担任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

  以上议案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2)同意提交股东大会选举郑春美女士担任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

  以上议案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3)同意提交股东大会选举周飞媚女士担任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

以上议案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以上各子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第十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本公告之附件。
公司对第十届监事会各位监事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突出贡献表示衷心感谢!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第十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振宇,男,1981 年 12 月生。王振宇先生自 2017 年 7 月起任吉林敖东药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自 2020 年 7 月起任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自 2022 年 1 月起任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其间:自2013 年 5 月起任中山市公用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其主要工作经历包括:
2004 年 7 月至 2009 年 6 月历任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文
秘、董事会秘书助理、证券事务代表;2009 年 7 月至 2010 年 2 月任延边公路建设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0 年 3 月至 2017 年 7 月任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其间:2014 年 7 月至 2017 年 7 月任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职工监事)。王振宇先生分别于 2003 年 12 月、2004 年 7 月及 2017 年 12
月取得长春税务学院法学、金融学学士学位、吉林大学硕士学位,于 2007 年 4 月
至 2008 年 4 月修毕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举办的企业管理研究生课程,于 2009 年
12月至2010 年12月修毕吉林大学管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进修课程。王振宇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 条所列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郑春美,女,1965 年 2 月生。郑春美女士自 2007 年 9 月起任武汉大学经济与
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其主要工作经历包括:1986 年 6 月至 2007 年 6 月历任武汉
大学会计系助教、讲师、会计系副教授;2013 年 5 月至 2020 年 5 月任华昌达智能
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300278)独立董事;2014 年 6 月
至 2020 年 6 月任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751)
独立董事;2015 年 8 月至 2021 年 6 月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上市公司,
股票代码:600355)独立董事:2016 年 5 月至 2022 年 8 月任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深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2281)独立董事;2021 年 3 月至 2023 年
12 月任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北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837174)独立董事;自 2019 年 9 月起任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0020)独立董事;自 2020 年 12 月起任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 2022 年 2 月起任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0422)独立董事;自 2022 年 4 月起任华昌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300278)独立董事;自 2024 年 1 月起任湖
北晨科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郑春美女士分别于 1986 年 6 月、1997 年
6 月和 2005 年 6 月取得武汉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管理学硕士学位、经济学博士
学位。郑春美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周飞媚,女,1985 年 2 月生。周飞媚女士自 2021 年 10 月起任中山公用事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其主要工作经历包括:2010 年 7 月至 2018 年 7 月
历任中山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计划中心投资专员、投资发展部副主任、投
资营运部副经理(主持工作);2018 年 7 月至 2020 年 3 月任中山市金融证券研究
所有限公司研究二部研究员(部门经理);2020 年 3 月至 2021 年 2 月任中山中汇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投资总监;2021 年 2 月至 2021 年 10 月任中山公用事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投资方向)。周飞媚女士分别于 2007 年 6 月及 2010
年 6 月取得河北科技大学管理学学士学位及暨南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周飞媚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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