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0776 深市 广发证券


首页 公告 广发证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广发证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9

广发证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776        证券简称:广发证券      公告编号:2024-009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是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对其2023年度的履职评估情况,结合其专业水平和服务经验,公司拟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境内审计机构,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境外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按照市场原则与其协商确定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信息说明如下:

    一、机构信息

    (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
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
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截至 2023 年末拥有合伙人
245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 2023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近 1,800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0 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近 500 人。安永华明 2022 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59.06 亿元,其中,审计业
务收入人民币 56.69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4.97 亿元。2022 年度 A 股上市
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38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9.01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
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与公司同行业(金融业)的 A 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2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一次,涉及两名从业人员。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近三年曾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两名从业人员出具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亦不涉及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管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1.基本信息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香港”)为一家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安永香港自 1976 年起在香港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安永香港自成立之日起即为安永全球网络的成员,与安永华明一样是独立的法律实体。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起,安永香港根据香港《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
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安永香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并是在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 PCAOB)和日本金融厅(Japanese 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安永香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3.诚信记录


  自 2020 年起,香港财务汇报局对作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的安永香港每年进行检查,而在此之前则由香港会计师公会每年对安永香港进行同类的独立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安永香港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项目信息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昌华女士于 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及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 5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为金融业。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师宇轩先生于 200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 4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为金融业。

  项目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何明智先生于 201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 1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为金融业。
  H股审计报告签字会计师张秉贤先生,于2012年成为香港执业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8年至2020年、2023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11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为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二)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以及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四)审计收费

  公司系A+H股上市公司,根据境内外监管要求,安永华明和安永香港将分别负责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提供相关审计服务及审阅服务,预计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期财务报表审阅费用合计人民币379.2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35万元(含税)。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按照市场原则与安永华明、安永香港协商确定2024年度最终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审核、监督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的相关资质、执业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具有境内外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资质、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其独立性和诚信情况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的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同意董事会拟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境内审计机构,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境外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关于聘请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3 年度公司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关于聘请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具有境内外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资质、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其独立性和诚信情况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的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本次聘请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境内审计机构,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境外审计机构。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4 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该议案有效表决票 11 票,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