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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泽电力: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1-12-30

证券代码:000767        证券简称:漳泽电力        公告编号:2011-067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12月29日上午9:30
     (2)网络投票表决时间:2011年12月28日—2011年12
月29日
     2、召开地点:公司十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张 锋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
    1、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64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846060020股,占公司股
权登记日总股本1323725000股的63.915%。其中,出席现场
会议并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787303508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本的59.476%;参加网
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63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58756512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本的4.439%。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
席了会议。
    四、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提案具体内容请登录巨潮
资讯网www.cbinfo.com.cn查询)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
过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条件的议案》
    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的自查论证
后,股东大会认为公司符合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的各项条件,并已对规范关联交易和避免同业竞争作
出了相应安排。
    表决情况:同意844828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4%;反对12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4%;弃权15400股,占出席

                         2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
    表决结果: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实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之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向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同煤集
团”)及其全资子公司大同煤矿集团临汾宏大矿业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临汾宏大”)分别发行股份收购同煤集团
持有的同煤大唐塔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塔山发
电”)60%股权、大同煤矿集团同华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同华发电”)95%股权、同煤国电王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王坪发电”)60%股权、大同煤矿集团大唐热电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大唐热电”)88.98%股权,收购临汾宏大
持有的大同煤矿集团临汾宏大豁口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豁口煤业”)100%股权、大同煤矿集团临汾宏大锦程煤业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程煤业”)90%股权。
    关联股东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投”)、
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电力”)回避
表决。

    (1)标的资产

    同煤集团持有的塔山发电 60%股权、同华发电 95%股权、
王坪发电 60%股权、大唐热电 88.98%股权;临汾宏大持有的
豁口煤业 100%股权、锦程煤业 90%股权。
                           3
    表决情况:同意663227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3.988%;反对129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1%;弃权295044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81%。
    表决结果:通过。
    (2)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情况:同意663227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3.988%;反对129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1%;弃权295044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81%。
    表决结果:通过。

    (3)发行方式

    向特定对象同煤集团和临汾宏大非公开发行。

    表决情况:同意663227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3.988%;反对129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1%;弃权295044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81%。
    表决结果:通过。

    (4)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4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同煤集团、临汾宏大。同煤集团
以其持有的塔山发电 60%股权、同华发电 95%股权、王坪发
电 60%股权、大唐热电 88.98%股权;临汾宏大以其持有的豁
口煤业 100%股权、锦程煤业 90%股权进行认购。

    表决情况:同意663227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3.988%;反对129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1%;弃权295044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81%。
    表决结果:通过。

    (5)定价基准日

    本次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六届十次董事会决
议公告日,即 2011 年 10 月 28 日。

    表决情况:同意663227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3.988%;反对129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1%;弃权295044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81%。
    表决结果:通过。

    (6)发行价格

    公司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
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交易均价,即 5.56 元/股。


                            5
    表决情况:同意663227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3.988%;反对129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1%;弃权295044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81%。
    表决结果:通过。

    (7)标的资产的作价

    根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并经山西
省国资委晋国资产权函【2011】490 号文核准的资产评估报
告书,交易各方最终确定的交易价格为 351,469.17 万元。

    表决情况:同意663227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3.988%;反对129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1%;弃权295044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81%。
    表决结果:通过。

    (8)发行数量

     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63,213.88 万股,其中,公司向同
煤集团、临汾宏大发行股份的数量分别为 43,267.22 万股、
19,946.66 万股。

    表决情况:同意663227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3.988%;反对129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1%;弃权2950440股,占出
                          6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81%。
    表决结果:通过。

    (9)发行股份的锁定期

    同煤集团、临汾宏大承诺自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上市之日起,所持公司股份 36 个月内不转让。

    表决情况:同意663227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3.988%;反对129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1%;弃权295044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81%。
    表决结果:通过。

    (10)上市安排

     股东大会同意公司本次分别向同煤集团、临汾宏大非
公开发行的股份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情况:同意663227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3.988%;反对129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1%;弃权295044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81%。
    表决结果:通过。

    (11)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在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均

                            7
由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新老股东按照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情况:同意663227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3.988%;反对129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1%;弃权295044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81%。
    表决结果:通过。

    (12)期间损益

    股东大会同意标的资产中同煤集团持有的塔山发电 60%
股权、同华发电 95%股权、王坪发电 60%股权、大唐热电 88.98%
股权,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审计基准日期间产生的损益由同
煤集团承担或享有;该期间损益待审计确定后由相关方以现
金方式返还或补足。

    股东大会同意标的资产中临汾宏大持 有的豁口煤业
100%股权、锦程煤业 90%股权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审计基准
日期间产生的损益为盈利的,期间盈利归公司所有;该期间
损益如为亏损,临汾宏大应向公司以现金补足。

    表决情况:同意663227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3.988%;反对129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1%;弃权295044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81%。
    表决结果:通过。

                            8
    (13)利润补偿安排

     股东大会同意临汾宏大保证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
完成当年起的三个会计年度(含实施完成当年所在会计年
度)中的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届时出具
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专项审计报告,臵入资产中的采矿权资
产当年实际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的净利
润累积数不小于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采
矿权评估报告书》中对应采矿权资产的同期累积预测净利润
数。否则,临汾宏大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