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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泽电力:六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1-11-30

证券代码:000767       股票简称:漳泽电力   公告编号:2011 临—048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

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六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以电子邮件和送达的方式通知
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1年11月24日上
午在公司10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2人,实到9人。
董事张锋先生、刘明胜先生、杨治山先生因公务不能参加会
议,全权委托董事文生元先生、王振京先生、秦联晋先生参
会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由董事文生元先生主持,公司部
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补充事宜
的预案》
     根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
书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公司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标的资产的评估值为349,569.17
                                  1
万元。其中: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同煤
集团”)持有的同煤大唐塔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塔山发电”)60%股权的评估值为64,462.15万元、大同煤
矿集团同华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华发电”)95%股权
的评估值为101,340.13万元、同煤国电王坪发电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王坪发电”)60%股权的评估值为30,345.97
万元、大同煤矿集团大唐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热
电”)88.98%股权的评估值为44,417.52万元;大同煤矿集团
临汾宏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临汾宏大”)持有
的大同煤矿集团临汾宏大豁口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豁
口煤业”)100%股权的评估值为68,347.96万元、大同煤矿集
团临汾宏大锦程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程煤业”)90%
股权的评估值为40,628.45万元。
    上述标的资产的评估值349,569.17万元,计入评估基准
日后临汾宏大作为实收资本投入的货币资金1,900万元,交
易各方最终确定交易价格为351,469.17万元。公司分别向特
定对象同煤集团、临汾宏大发行股份,用以支付标的资产的
收购对价,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价格为5.56元/股,发行
的股份总数为63,213.88万股。其中:公司向同煤集团发行
股份的数量为43,267.22万股、公司向临汾宏大发行股份的
数量为19,946.66万股。
    本预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锋、常代有、文
                          2
生元、刘明胜、王振京、韩志伟、张文杰、刘占全回避表决。
    表决票:4票,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票。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及其摘要的预案》
    本预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锋、常代有、文
生元、刘明胜、王振京、韩志伟、张文杰、刘占全回避表决。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重
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内容详见
《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票:4票,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票。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
议之补充协议>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利润补偿协议之补
充协议〉的预案》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规定,北京
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标
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书。为根据评估结果进一
步确定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本次发行股份数量及利润补偿
                            3
预测净利润数等事项,公司拟与同煤集团、临汾宏大签署《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公司拟与临汾宏大签署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利润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本预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锋、常代有、文
生元、刘明胜、王振京、韩志伟、张文杰、刘占全回避表决。
    表决票:4票,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票。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
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及盈利预测审核报告的预案》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
公司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中瑞岳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出
具了审计报告和盈利预测审核报告;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
货业务资格的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资产
评 估 报 告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预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锋、常代有、文
生元、刘明胜、王振京、韩志伟、张文杰、刘占全回避表决。
    表决票:4票,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票。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4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
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
公允性的意见的议案》
    公司本次聘请的评估机构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
公司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选聘程序合法合规,评
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公司和各重组方不存在影响其提
供服务的现实及预期的利益关系或冲突,具有充分的独立
性,能够胜任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的工作;评估报
告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选取得当,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
具有较好的相关性。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以山西省国资委
核准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具有公允
性、合理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独立董事对
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和评估定价的公
允性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锋、常代有、文
生元、刘明胜、王振京、韩志伟、张文杰、刘占全回避表决。
    表决票:4票,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大同煤矿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大同煤矿集团临汾宏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免
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预案》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资产出售方为同煤集团
                            5
及其全资子公司临汾宏大,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过程中
同煤集团和临汾宏大互为一致行动人。
    中电投和山西国际电力分别同意拟将其持有的 公司
18,500万股和11,413万股股份(合计29,913万股,占公司目
前总股本的22.60%、占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公司总
股本15.29%)无偿划转给山西省国资委。同时山西省国资委
同意将上述股份全权委托同煤集团进行管理,并同意以符合
规定的方式注入同煤集团。上述股权划转事宜尚需得到相关
主管部门的批准。
    上述股份无偿划转及托管和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
施之后,公司控股股东将由中电投变更为同煤集团,将导致
同煤集团持有或控制公司股份比例超过30%,根据《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将导致同煤集团及其一致
行动人临汾宏大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鉴于同煤集团、临汾宏大以资产认购公司本次新发行的
股份,并承诺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取得的公司股份自
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故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同意
同煤集团、临汾宏大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并
由同煤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临汾宏大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
免申请,待取得中国证监会的豁免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的方案方可实施。
                         6
    本预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锋、常代有、文
生元、刘明胜、王振京、韩志伟、张文杰、刘占全回避表决。
    表决票:4票,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票。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履行法定程序
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同煤集团、临汾宏大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履行的法定程序完备,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所提交的法律
文件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司就本次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所提交的法律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提交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票:12票,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
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关
联交易安排的预案》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同煤集团将成为公司的
控股股东,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标的公司塔山发电、
同华发电、王坪发电、大唐热电、锦程煤业将成为公司的控
                            7
股子公司,豁口煤业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公司与同煤集团及其关
联企业间的持续性关联交易主要包括燃料煤的采购及热力
供应、综合服务等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为规范本次交易完成后的关联交易行为,在遵循市场公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不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条件下,塔
山发电拟与同煤集团、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同煤大唐塔
山煤矿有限公司分别签订《燃料煤采购框架协议》,同华发
电拟与大同煤矿集团轩岗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燃料煤采
购框架协议》,王坪发电拟与大同煤矿集团朔州煤电有限责
任公司签订《燃料煤采购框架协议》,大唐热电拟与同煤大
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签订《燃料煤采购框架协议》;大唐热
电拟与同煤集团签订《热力供应框架协议》,塔山发电拟与
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签订《热力供应框架协议》;公
司拟与同煤集团签订《综合服务框架协议》。上述协议中对
关联交易的内容、数量、定价、生效条件、违约责任、解决
合同纠纷的方式等内容进行了明确约定。
    为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公司每年将对当年日常关联交易
预测情况予以详细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预案发表了事前书面认可的独立
意见。
    本预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锋、常代有、文
                         8
生元、刘明胜、王振京、韩志伟、张文杰、刘占全回避表决。
    表决票:4票,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