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序号 修订前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 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
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1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 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
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
(试行)》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 作条例(试行)》及其他有关规定,
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于1989年8月15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
日经武汉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 《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
“武体改〔1989〕29 号”文件批准, 股份有限公司。
以社会募集方式设立。于 1989 年 公司于 1989 年 8 月 15 日经武
11月8日在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汉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武体改
2 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企业法 〔1989〕29 号”文件批准,以社会
人 营 业 执 照 号 码 为 : 募集方式设立。在武汉市市场监督
4201001101263。 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1994 年 12 月,公司按有关规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定,对照《公司法》进行了规范, 91420100177682019R。
并依法履行了重新登记手续。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中国武汉市 第五条 公司住所:武汉市江汉
江汉区江汉路 129 号 区江汉路 129 号
3 邮政编码:430021 邮政编码:430021
公司办公地址:武汉市江汉区 公司办公地址:武汉市江汉区
新华路 630 号 新华路 630 号
邮政编码:430024 邮政编码:430024
4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
币 66,257.459 万元。 币 66,246.359 万元。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
表人。 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
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5 或更换。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
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
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
的法定代表人。
新增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
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
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
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
6 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
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
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
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
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
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 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
7 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 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
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 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
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 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
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 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
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 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
8 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 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
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 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
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 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
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 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
9 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 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
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 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
第十四条 党的建设总则 第十五条 党的建设总则
…… ……
(三)按照中国特色现代国有 (三)按照中国特色现代国有
企业制度要求,公司的法人治理结 企业制度要求,公司的法人治理结
10 构由党委、董事会、监事会、经理 构由党委、董事会、经理层组成,
层组成,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政 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
治核心作用,董事会发挥决策作用、 用,董事会发挥决策作用、经理层
监事会发挥监督作用、经理层发挥 发挥经营管理作用。
经营管理作用。
第十六条 公司党委发挥领导 第十七条 公司党委发挥领导
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 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
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公司重大事 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公司重大事
项。主要职责是: 项。主要职责是:
11 …… ……
(三)研究讨论公司重大经营 (三)研究讨论公司重大经营
管理事项,尊重并支持股东大会、 管理事项,尊重并支持股东会、董
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依法行使 事会和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的原
职权的原则。 则。
…… ……
第二十条 坚持和完善“双向进 第二十一条 坚持和完善“双向
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符合 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符
条件的党委班子成员可以通过法定 合条件的党委班子成员可以通过法
12 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 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经理层,董事
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 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
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 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
程序进入党委。 委。
…… ……
第二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 第二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
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 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
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 类别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同
13 利。 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 条件和价格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
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 股份,每股支付相同价额。
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
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二十八条 公司现股份总数 第二十九条 公司现股份总数
14 为 662,574,590 股,公司的股本结 为 662,463,590 股,为人民币普通
构为:普通股 662,574,590 股。 股。
第二十九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 第三十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
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 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
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 赠与、垫资、担保、借款等形式,
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
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实施员工
持股计划的除外。
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
15 或者董事会按照本章程或者股东会
的授权作出决议,公司可以为他人
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
供财务资助,但财务资助的累计总
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百分
之十。董事会作出决议应当经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三十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 第三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
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
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 定,经股东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
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