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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制药: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7

新华制药: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756                  证券简称:新华制药              公告编号:2022-25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为双方达成的战略性合作协议,双方同意后续将基于公平、合理、合规的原则,协商并签署《委托生产协议》和《技术质量协议》。未来协议履行以及项目在运行中可能面临国家政策、行业环境等方面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2.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 2022 年度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
施情况而定。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除 2021 年 3 月 27 日于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与中国药科大学签订联合研究合作协议的公
告》外,公司最近三年未披露过其他框架或意向性协议。

    一、 协议签署概况

    2022 年 4 月 26 日,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华制药”)与河南
真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真实生物”)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真实生物同意新华制药为其拥有的阿兹夫定等产品在中国及经双方同意的其他国家的产品生产商和经销商。

    本协议为双方达成的战略性合作协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协议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后续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合作项目基本情况

    真实生物同意新华制药为其拥有的阿兹夫定等产品在中国及经双方同意的其他国家的产品生产商和经销商。

    三、合作方情况

    合作方名称:河南真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王琳

    2.注册资本:80000 万人民币

    3.主营业务:研发、生产和销售抗癌药、抗病毒药、糖尿病相关疾病治疗药和心脑血管及衰老相关疾病的治疗药。医用原料药,医用片剂、软、硬胶囊剂、颗粒剂、散剂、生物制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生物医药技术的研发、咨询和服务;一般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代理各类生物医药产品的进出口和销售(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与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5.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年公司与真实生物无类似交易

    四、本协议主要内容

    2022 年 4 月 26 日,真实生物与新华制药达成战略合作协议,主要内容为:基于真实生物致力
于药品的研发和注册,并拥有阿兹夫定等产品的药品注册证书和/或专利权,以及相关有价值的和专有的信息和数据;新华制药拥有 cGMP 的药品生产能力,同意依照注册文件中规定的相关要求为真实生物生产相关产品,满足真实生物在中国及潜在的国际市场的注册和销售需求。真实生物同意新华制药为其在中国及经双方同意的其他国家的产品生产商和经销商。

    双方同意后续将基于公平、合理、合规的原则,协商并签署单独的《委托生产协议》和《技术质量协议》。

    自本协议生效日期开始起算,本协议在该日期后的 10 个日历年内持续有效。除非由双方协商
终止,或协议一方或双方根据本协议约定提前终止。


    五、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公司现代医药国际合作中心产能发挥,对公司 2022 年度及未来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六、风险提示

    1.本协议为双方的战略性合作协议,涉及具体执行和实施的《委托生产协议》和《技术质量协议》尚需进一步商谈。

    2.本协议涉及的合作项目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合作项目未来所产生的经营效益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签署的协议为战略性合作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后续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其他相关说明

    1.2021 年 3 月 27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与中国药科大学签订联合研究合作协议的
公告》,该协议正常履行中。

    2.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除公司向控股股东之全资子公司华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37,091,988 股(发行完成后持股比例增至 6.16%)外,公司控股股东、其他持股 5%以上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持股未发生变动。

    3.本协议签订后的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协议签订后的未来三个月内股份减持的计划。若未来相关人员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河南真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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